綜合存款
免除保管定存單的麻煩,只要一本存摺,讓您一次享有活期(儲)存款的便利,及定期存款的優惠利率。
產品特色
- 結合活存(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定存(定期存款、定期儲蓄存款)、擔保放款(存單質借)綜合於一本存摺內,客戶可憑存摺或金融卡隨時存款、取款或質借(未成年人除外)。
- 開立定期存款時,明細直接登載於存摺上,方便隨時查閱,免除保管存單之麻煩,且無存單遺失、偽造及被冒領的風險。
- 保有活期性存款之便利性,如聯行代理收付、申請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轉帳、網路銀行服務、代扣繳公共事業費用或各項稅捐。
- 手續最簡便,可隨時以定期性存款質借短期擔保借款,不須再另外辦理借款手續或簽具借款憑證;同時,在質借額度內可隨借隨還,方便資金靈活調度運用。
- 存款起息點及計息方式,依所結合之存款種類計算。
- 免用存單,同時享有定存之各項優惠:
活期性存款可事先約定金額自動轉存定存,享受優惠之利率。
定期存款之九成範圍內得以透支形式隨時質借,免徵保證人,得隨借隨還。
透支時依各存單綜合加權利率加碼1.5%及單日最終透支餘額計息。
申請資格
- 自然人:個人名義申請開戶,並提示國民身分證及其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如:健保卡、護照、駕照或學生證等)及印章辦理。
- 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及限制行為能力人):請法定代理人出具開戶同意書及在印鑑卡上由法定代理人簽字同意辦理。
- 以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等名義申請開戶者:請提供公司執照(或變更事項登記卡或經濟部核准函),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繳納營業稅證明)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除前述登記證照外,另應提供可證明存戶身分之文件(如董事會議記錄、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
- 其他團體:請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成立或備案證明文件,除前述登記證照外,另應提供可證明存戶身分之文件。
- 非營利法人:請提供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成立或備案證明文件、稅捐機關核發之免說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