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服務項目
(一)進、出口業務
- 信用狀通知。
- 出口押匯。
- 出口託收。
- 進口開狀。
- 進口託收。
(二)匯兌業務
- 匯出匯款。
- 匯入匯款。
- 買入光票。
- 光票託收。
(三)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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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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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幣別:以受理本行掛牌之外幣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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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種類及期限:
(1)外匯活期存款:客戶以存、取款條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領外匯的存款。
(2)外匯定期存單存款:客戶以外匯一次存入,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於約定期間屆滿一次提領本息或依事先約定自動轉期續存之存款。期限分為一、三、六、九個月及一年期等五種;本行另開辦未滿一個月之外匯定期存款,分為七天、十四天、二十一天三種。
(3)外匯綜合存款:外匯綜合存款係將外匯活期存款、外匯定期存款及外匯短期擔保放款綜合納入同一帳戶,以一本存摺分別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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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存款金額:
(1)外匯活期存款:開戶幣別限美金,以等值一百美元為計息起點。
(2)外匯定期存款:外匯綜合存款之定期存款或定期存單每筆最低以等值一千美元為計息起點。 -
外匯存款計息方式:
(1)外匯活存計息基礎: 除英鎊、港幣、新加坡幣、泰銖及南非幣之存款,一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外,其餘幣別一年概以360日為計息基礎。
(2)外匯定存計息基礎:一個月(含)以上之定存按一年以12個月為計息基礎,並按月計息;一年(不含)以下指定到期日之定存、不滿一個月之定存或畸零天數者除英鎊、港幣、新加坡幣、泰銖及南非幣之存款,一年以365日為計息基礎外,其餘幣別一年概以360日為計息基礎。
(四)境外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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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融資:
包括進口L/C、D/A、D/P融資、進口O/A融資等。 -
出口貸款:
包括出口D/A、D/P融資、出口O/A融資等。 -
外幣保證:
對外開發擔保信用狀或保證函。 -
國際聯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