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火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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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僅適用使用性質為住宅者。營業、加工或製造用時,需投保商業火災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為一年期保單,承保內容包含(一)住宅火災保險(二)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三)住宅玻璃保險(四)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商品名稱及承保內容 | 投保及理賠項目限額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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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地震保險 | 基本地震保險 | ★地震險投保金額(最高150萬元) ★臨時住宿費用(全損)20萬元 |
財產損失保險 | 火災 | ★火險投保金額 |
爆炸 | ★火險投保金額 | |
閃電雷擊 | ★火險投保金額 | |
機動車碰撞 | ★火險投保金額 | |
航空器及其零件之墜落 | ★火險投保金額 | |
意外事故所致煙燻 | ★火險投保金額 | |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 | ★火險投保金額 | |
承保建築物內動產之保額 | 30%,最高新臺幣80萬 | |
竊盜 | ★竊盜 ★每一次竊盜事故賠償金額以新台幣15萬元為限,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最高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 ★自負額5,000元 | |
清除費用 | ★火險投保金額 | |
臨時住宿費用 | 每日最高新臺幣5,000元 (賠償總額最高新臺幣20萬元) | |
額外費用 | ★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保期內最高賠償限額5千元 ★租屋仲介費用:保期內最高賠償限額5千元 ★搬遷費用:保期內最高賠償限額10萬元 ★生活不便補助金:每日3千元,每一事故最高限額給付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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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玻璃保險住宅玻璃保險 | ★住宅玻璃破裂損失 ★每一次事故賠償金額以新臺幣1萬元為限,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最高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 ★自負額新臺幣1,000元 | |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 | ★第一區(新竹縣(市)、臺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9,000元 ★第二區(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澎湖縣、金門馬祖地區):8,000元 ★第三區(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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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 | 每一人體傷責任保險 | 新臺幣100萬 |
每一人死亡責任保險 | 新臺幣200萬 | |
每一事故體傷及死亡責任保險 | 新臺幣1,000萬元 | |
每一事故財產損害責任保險 | 新臺幣200萬元 | |
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 | 新臺幣2,4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