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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約定條款11201版
  • 一卡通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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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費簡訊即時通知
        • 為保障您用卡之權益,只要您以本行信用卡刷卡消費單筆金額達 NT$3,000(含)以上,元大銀行將以簡訊發送至您的行動電話,告知您的消費日期、消費時間、卡號未四碼與消費金額等訊息,使您的消費受到全程監控,提供您最安全的消費環境。

      適用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

  • 網路安全交易驗證服務
      網路安全交易驗證服務
       
      歡迎使用元大銀行信用卡網路安全交易認證服務。本行「VISA驗證服務(Verified by Visa)」、「MasterCard驗證服務(MasterCard SecureCode)」及「JCB驗證服務(J/Secure)」是由本行提供並由VISA、MasterCard及JCB國際組織所驗證之安全購物機制;透過交易密碼來保護信用卡網路交易安全,當您至提供驗證服務之網路商店購物交易時,系統即會自動要求輸入密碼,待驗證無誤即可順利完成網路交易,讓您享有安全的網路購物環境,大幅降低卡片在網路上被盜刷之風險。
  • 高爾夫VIP擊球優惠
      •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優惠內容:

      於美麗華高爾夫球場來賓區使用指定卡別刷卡付費,可享擊球果嶺費優惠價每人每日限使用乙次。

      適用卡別

      平日優惠價

      假日優惠價

      富貴無限卡

      NT$2,860

      NT$4,210

      鑽金智富卡、元大證券聯名卡、白金卡(含)以上等級卡片(部分卡別不適用詳見注意事項第2點)

      NT$3,060

      NT$4,410

       

      ● 適用球場:

                             美麗華高爾夫鄉村俱樂部 
                             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下福路9號
                             電話:(02)2606-3456

      ● 注意事項
      1. 1.本優惠每位持卡人每日限使用1次,至櫃檯報到時,須出示符合資格之信用卡供櫃檯登記並支付費用,未出示者,結帳時恕無法享受擊球果嶺費優惠。
      2. 2.本優惠不適用:新世代卡、世界卡、現賺御璽/ipass現賺御璽/白金卡、分享御璽/鈦金/白金卡、愛PASS晶緻/鈦金卡、icash愛現晶緻/鈦金卡、樂享晶緻/icash樂享卡、高醫認同卡、錢進卡及餘額代償卡。
      3. 3.優惠價不含球車及桿弟費用,且限預約來賓區,於假日(周六日、國定假日擊連續假日)使用本優惠時,限預約11:00以後場次。
      4. 4.各項費用若有異動,請依現場公布為主。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機場貴賓室
      環亞機場貴賓室/Priority Pass機場貴賓室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優惠方式:

      適用卡級 使用方式 次數限制/優惠價
      鑽金智富卡 【鑽石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可免費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或Priority Pass機場貴賓室」。
      • 會籍期間免費6次
      正、附卡使用次數併計
      【翡翠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可免費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或Priority Pass機場貴賓室」。
      • 會籍期間免費2次
      正、附卡使用次數併計
      【鈦金會員】及【菁英會員】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刷卡支付國際線機票或團費且單筆達NT$20,000(含)以上,享優惠價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乙次」。 優惠價每人NT$850/次
      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可免費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或Priority Pass機場貴賓室」。
      • 會籍期間免費6次
      正、附卡使用次數併計
      【翡翠會員】、【鈦金會員】及【菁英會員】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刷卡支付國際線機票或團費且單筆達NT$20,000(含)以上,享優惠價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乙次」。 優惠價每人NT$850/次
      富貴無限卡

      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刷卡支付國際線全額機票或團費且單筆達NT$20,000(含)以上,即可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或Priority Pass機場貴賓室乙次」。

      消費達檻即享免費1次

      中華電信

      商務鈦金感恩卡
      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刷卡支付國際線機票或團費單筆達NT$30,000(含)以上,即可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乙次」。 消費達檻即享免費1次

      白金卡(含)以上

      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刷卡支付國際線機票或團費單筆達NT$20,000(含)以上,使用「環亞機場貴賓室乙次」。 優惠價每人NT$850/次
        (1)消費門檻以入帳日計算
        (2)若持有多張卡,則適用正卡持卡人最高等級卡別之優惠規格,且不得重覆使用。
      (3)優惠期間使用本服務後註銷重新申辦卡片,優惠次數仍視為使用完畢,恕不重新計算。
       
      ● 注意事項:
      1. 1.本優惠不適用卡別:新世代卡、世界卡、現賺御璽/ipass現賺御璽/白金卡、分享御璽/鈦金/白金卡、愛PASS晶緻/鈦金卡、icash愛現晶緻/鈦金卡、樂享晶緻/icash樂享卡、高醫認同卡、錢進卡及餘額代償卡。
      2. 2.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3. 3.環亞機場貴賓室使用方式:
      •  (1)貴賓室地點請至環亞官網查詢。
      •  (2)使用時請出示本人前述適用卡別有效元大信用卡及登機證,貴賓室人員將以電子讀卡機或手刷單列印『使用紀錄單』(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請仔細核對「使用記錄單」上相關資訊後,簽上與元大信用卡背面相同之簽名後取回收執聯留存。
      •  (3)貴賓室僅於現場以本行信用卡刷卡紀錄使用人次,不會於現場收費,本行於事後檢核信用卡是否符合優惠資格,倘持卡人消費未達檻或非適用卡別、超次使用或同行親友使用,本行將於持卡人信用卡帳上收取每人NT$1,050/次之使用費(富貴無限卡得先以禮遇點數17,500點扣抵)。
      1. 4.Priority Pass機場貴賓室使用方式:
      •  (1)貴賓室地點請至Priority Pass官網查詢。
      •  (2)使用時請出示Priority Pass卡(限本人使用),貴賓室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手刷單列印「到訪記錄單」。請仔細核對「到訪記錄單」上相關資訊後,簽上與Priority Pass卡背面相同之簽名後取回收據留存。
      •  (3)貴賓室僅於現場以Priority Pass卡刷卡紀錄使用人次,不會於現場收費,本行將於事後檢核持卡人是否符合免費使用資格,倘持卡人消檻或非適用卡別/會員、超次使用或同行親友使用,本行將於持卡人信用卡帳上收取每人NT$1,050/次之使用費。
      •  (4)Priority Pass卡核卡、續卡及補發說明:
        ■核卡:本行將於鑽金智富卡【鑽石會員】、【翡翠會員】/元大證券聯名卡【鑽石會員】/富貴無限卡核卡時,主動寄送Priority Pass卡,惟若已持有本行核發之Priority Pass卡者仍可沿用,不再寄發。
        ■續卡:Priority Pass卡有效期間為一年,如效期屆滿後仍符合上述會籍身份將主動寄發Priority Pass卡,並請於收到新卡後逕行將舊卡剪斷丟棄,毋需寄回。
        ■補發:Priority Pass卡不慎遺失、失竊或毀損,為防他人持卡盜用,造成會員權益損失,請立即來電通知本行辦理掛失作業,本行將立即為您掛失補發新卡,並酌收重製卡費用每卡NT$250/次
      •  (5)Priority Pass卡不需開卡,當收到卡片後,請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並妥善保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  (6)若會員已無持有本行信用卡(包括但不限於申請停用、到期未獲本行續發卡片等情形)時,Priority Pass卡亦將隨之失效,請一併將Priority Pass卡剪斷後掛號寄回,以防他人盜用。倘會員(包括任何與會員同行貴賓)使用失效之Priority Pass卡使用本服務時,會員仍應自行支付相關費用。
      1. 5.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鑽金智富卡及元大證券聯名卡,優惠使用規則如下:
        兩卡分別為鑽石/翡翠/鈦金會籍時,可分別依各卡別等級使用所屬優惠。
        菁英會籍之持卡人,僅能擇優會員等級之權益使用優惠,優惠活動不得併用。
      1. 6.持卡人和同行貴賓皆須遵守特約貴賓室之相關規定,本行不負責持卡人或同行貴賓因未遵守使用規定而被拒絕進入之損失。倘持卡人、同行貴賓與特約貴賓室間,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糾紛皆與本行無涉。
      1. 7.有關本服務之收費標準,若遇特約貴賓室調整費用或匯率變動之情事,本行保留調整收費標準之權利。
      2. 8.元大銀行與提供服務之廠商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高額旅遊平安險

      保單號碼:1200-12NCAN000002 (本保單號碼適用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保險公司: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優惠內容                            

      只要您以元大銀行信用卡刷卡,為您承保事故發生時之配偶及未滿25歲足歲之未婚子女,支付旅行團百分之八十以上之團費或旅程中全部公共運輸工具之票款,即可享有多項保障。

      項目/卡片等級

      無限卡/世界商務卡/世界卡

      商務御璽卡/御璽卡/商務鈦金卡/鈦金卡/商務白金卡/白金卡/晶緻卡/如來卡

      金卡

      普卡

      旅行平安險

      最高新臺幣

      5,000元/人

      最高新臺幣

      2,000萬元/人

      最高新臺幣1,200萬元/人

      最高新臺幣600萬元/人

      附加傷害醫療保險:

      同一事故最高新臺幣100萬/人

      附加傷害醫療保險:

      同一事故最高新臺幣10萬元/人

      移靈費用:每人最高新臺幣3萬

      旅遊

      不便險

      班機延誤

      4小時以上最高新臺幣1萬元(實支實付)

      行李延誤

      6小時以上最高新臺幣1萬元(實支實付)

      行李遺失

      24小時以上至120小時以內

      最高新臺幣5萬元(實支實付)

      24小時以上至120小時以內

      最高新臺幣3元(實支實付)

      劫機險

      每日支付新臺幣5,000

       

      註一:持卡人、承保事故發生時之配偶及未滿25歲足歲之未婚子女,於同一事故中,合計可得之班機延誤、行李延誤及行李遺失之最高賠償限額為上述限額之兩倍。
      註二: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訂立本契約時,以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及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被保險人為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時,同一事故喪葬費用、失能保險金額最高以新台幣兩百萬元為限。
      註三:本權益限以元大銀行信用卡刷卡支付,若以票證信用卡之自動加值功能支付,則不屬信用卡綜合險旅遊平安險及不便險保障範圍。
      註四:詳細理賠範圍及實際理賠條件悉依保險公司各保險條款之規定為準。(請參閱信用卡綜合險旅遊平安保險條款) 
      註五:旅行不便保險承保範圍參閱信用卡綜合險旅遊平安保險條款;但被保險人嗣後取消前述公共運輸工具或團費之交易者,保險公司即不負理賠之責。

      旅遊平安險保險條款          

      請按此查詢>元大銀行信用卡綜合險旅遊平安保險條款

       

      名詞定義                             
      • ●「被保險人」:

      係指持有元大商業銀行所核發且有效之正、附信用卡本人、承保事故發生時之配偶及未滿25歲足歲之未婚子女。

      • ●「公共運輸工具」:

      係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供不特定大眾使用,行駛於固定航、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陸上公共交通工具。所謂「固定航、路線」係指在定點(港口間、機場間、各站間)經營「經常性客、貨運送路線」,但具有下列特性者,均非本保險契約所稱之公共運輸工具:
      1.供遊覽之用而非經常性載運旅客之用者:如麗星郵輪/遊覽車/觀光景點專用之交通工具等。
      2. 限於特定或可得特定之團體或個人搭乘者:如總統包機、軍機等。
      3. 營業用小客車及自用小客車。

      • ● 「商用客機」:

      係指領有航空器營運及註冊國相關單位核准其經營航空交通運輸業務之證明、執照或相關許可之航空公司,依據其出版之航行於固定機場間之時刻表及價目表,提供載運不特定大眾或團體搭乘之航空公共運輸工具,亦包含加班機,或班機座位之一部或全部係由旅行社承包,但開放予不特定大眾或團體搭乘之班機。

      • ●「劫機事故」:

      係指被保險人搭乘之飛機遭遇非由合法政府或司法機構控制指揮之個人或團體,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式劫持使用中之飛機或控制該飛機之正常飛航或限制機上乘客之行動者。

      • ●「移靈費用」:

      係指被保險人於意外身故當地實際發生必要且合理之購買棺木、骨灰罈或火葬費用,及最經濟合理之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啟程地之費用,最高以新台幣3萬元為限。 

       

      理賠服務                         
      • 理賠服務聯絡方式:

      請被保險人於事故發生後,儘速填妥理賠申請書,檢附必備文件寄至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處理。
      理賠客服專線:0800-024-024
      地址:台北市106忠孝東路4段219號4樓  企業保險理賠部

      電話:02-2776-5567
      傳真:02-2751-7478


      請按此下載>元大銀行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


  • 市區停車優惠
          •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富貴無限卡、世界卡

              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28,888,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可享指定停車場3小時停車優惠

              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可享指定停車場1小時停車優惠

              鑽金智富卡及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

              翡翠會員

              鈦金會員

              菁英會員

              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可享指定停車場每天1小時停車優惠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卡片

              (部分卡別不適用詳見註一)

              • ● 適用停車場:(每日限用1家停車場)

                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場、台灣聯通連鎖停車場、永固便利停車場、詮營停車場

               

              • ● 注意事項:
              1. 1.本優惠不適用卡別:新世代卡、現賺御璽/ipass現賺御璽/白金卡、分享白金卡、錢進卡及餘額代償卡。
              2. 2.本優惠之新增一般消費金額係採各卡別及正、附卡分別獨立累積計算及適用。每一持卡人可享每天1 次、依門檻享每次1或3小時之免費臨時停車優惠,並限擇一配合之停車場,同一輛車限使用一張信用卡,各張卡片優惠恕無法累計使用,且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若同時符合本行多張卡別優惠資格,亦僅得擇一使用。
              3. 3.每次停車優惠須使用符合優惠資格之有效信用卡。持卡人超次或超時使用停車優惠,本行將於您信用卡帳上依消費卡別之紅利/現金/元氣點數600點、現金回饋NT$40扣抵每小時費用,如點數不足扣抵,則收取每小時NT$40停車費用。
              4. 4.持卡人若不符免費資格,如:未出示適用之本行信用卡、未達消費門檻、已超過當日免費時數或免費次數者,即應依停車場公告收費標準現場支付現金離場,不得事後申請紅利/現金/元氣點數、現金回饋折抵或退款。本行亦不提供當次停車紅利/現金/元氣點數、現金回饋現場即時折抵服務。
              5. 5.收費範例說明
              6. 範例一:李元英使用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至嘟嘟房停車2小時,若前月信用卡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達指定門檻(每次1小時),因每日能折抵1小時,故李元英僅須於現場自付1小時停車費。
              7. 範例二:承上,李元英於同一天又至台灣聯通停車2小時,因每日僅得使用1次優惠,故本行於事後檢核將會針對此次停車所優惠之前1小時向持卡人收取每小時NT$40停車費,且李元英須於現場自付1小時停車費。
              8. 範例三:陳元大使用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前月帳單『無』新增消費)至嘟嘟房停車2小時,同一天又至台灣聯通停車1小時,則陳元大須於嘟嘟房現場自付2小時停車費及台灣聯通現場自付1小時停車費。
              9. 6.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10. 7.分期交易以其原始交易金額(分期前總金額)為計算基準,各期分期金額不另行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11. 8.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另該負項不得列入市區停車優惠資格之計算。
              12. 9.持卡人前期信用卡帳單中有「新增一般消費」案例說明:
                (1)結帳日為每月1日者,繳款截止日為17日:5月帳單(5月2日至6月1日入帳金額)新增消費NT$8,888(含)以上,則6月3日至7月2日可使用本項優惠。
                (2)結帳日為每月10日者,繳款截止日為26日:5月帳單(5月11日至6月10日入帳金額)新增消費NT$8,888(含)以上,則6月12日至7月11日可使用本項優惠。
                (3)結帳日為每月22日者,繳款截止日為8日:5月帳單(5月23日至6月22日入帳金額)新增消費NT$8,888(含)以上,則6月24日至7月23日可使用本項優惠。
              13. 10.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之責;如停車期間遇有關車輛停放及安全之相關問題與疑義,悉依停車場規範及相關法令辦理,與本行無涉。(相關規範請詳見各停車場現場公告)
              14. 11.各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並不擔保持卡人至停車場時皆有車位停放,若客滿無法進入時,請另行尋停車位,不另行公告。
                提供信用卡免費臨時停車優惠之停車場明細以各停車場公告為準:
                (1) 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場 (02) 2655-0818  www.dodohome.com.tw
                (2) 台灣聯通連鎖停車場       (02) 2523-5000   www.taiwan-parking.com.tw
                (3) 永固便利停車場              (02) 2799-1001   www.24tps.com.tw
                (4) 詮營停車場                     (02) 2791-8686   www.parkinsys.com.tw
              15. 12.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網路連線中斷,受影響之本行合作廠商得暫時停止信用卡市區停車優惠。
              16. 13.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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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掛失辦理:
      • 國內: 
        當您的信用卡遭竊或遺失時,請立即來電本行信用卡客戶服務中心0800-688-168或(02)2182-1968 辦理掛失手續,如經本行要求,應至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或備案證明。
      • 國外: 
        當您的信用卡在國外遭竊或遺失時,請辦理掛失手續:
      • 請您透過當地國際台接線生,指明撥接下列對方付費電話: 
        元大銀行掛失電話:886-2-2182-1968。
        或國際組織服務電話: 
        VISA國際服務電話
        對方付費電話:1-303-967-1090
        台灣地區免付費電話:0080-1-444-123

        MasterCard國際服務電話
        對方付費電話:1-636-722-7111
        (需告知Mandarin Please)
        台灣地區免付費電話:0080-110-3400

        JCB國際服務電話
        台北服務專線:886-2-2531-0088
        美國以外國家撥打專線:1-213-688-0094(僅限英、日語)

      • 或至當地國際信用卡組織會員銀行辦理書面掛失。
      • 或向當地查號台查詢當地國際信用卡組織服務電話,辦理電話掛失。
      • 回國立即補辦電話掛失手續以保障您的權益。(掛失手續費為每卡NT$200,將列於帳單中繳付)
      • 如需緊急取得替代卡,請於電話掛失時一併告知。(一旦表示要緊急補發則不接受取消) 
        緊急替代卡服務費:VISA 每張NT$5,000,MasterCard 每張NT$5,000 ,JCB 晶緻卡/白金卡每張NT$5,000。
      • 緊急補發之緊急替代卡其功能僅限一般簽帳,無法預借現金及打電話,且其效期較短,請您回國後,務必與本行信用卡客戶服務中心聯絡,並將緊急替代卡剪斷寄回。
      • 緊急替代卡領卡方式:需於當地停留48小時以上,待當地國際發卡組織通知至指定機構領取。
      相關正、附卡之處理:

       

      • 正卡停止使用時,附卡應停止使用並交回本行,以免遭商店誤以「盜用」處理,對您造成困擾。
      • 附卡掛失或停止使用時,正卡仍可繼續使用。


       

  • 機場外圍停車服務

      【溫馨提醒】因應桃園機場週邊停車位均不提供預約及保留車位服務,如遇停車場滿場時,將不開放入場或候車,如欲使用「機場外圍停車」服務,建議您提早出發,保留充裕時間辦理登機手續或利用大眾運輸方式前往機場,以免延誤行程,敬祝旅途愉快。

       

      ● 適用期間:113/1/1113/12/31
      ● 適用停車場:

       

      機場據點

      適用停車場

      桃園國際機場

      中興嘟嘟房- 大園站
      電話(03)398-9898、(03)393-1291

      *前往嘟嘟房停車前,請事先撥打嘟嘟房服務專線,由停車場提供您專業的引導服務與說明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大程國際停車場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207號
      電話:(07)-8214607

       

      ● 優惠方式:

      指定信用卡

      使用門檻

      優惠次數/限制

      鑽金智富卡/
      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

      消費達檻免費5天/次,全年上限6次。

      *正、附卡使用次數併計

      *與機場接送優惠次數併計

      【翡翠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

      消費達檻免費5天/次,全年上限4次。

      *正、附卡使用次數併計

      *與機場接送優惠次數併計

      【鈦金會員】及【菁英會員】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 刷卡支付國際線機票或團費且單筆達NT$ 20,000以上

      消費達檻免費5天/次

      富貴無限卡/世界卡

      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 刷卡支付國際線機票或團費且單筆達NT$ 20,000(含)以上

      消費達檻免費10天/次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卡片

      (不適用卡別詳註一)

      使用前2個月內(含使用當月) 刷卡支付國際線機票或團費且單筆達NT$ 20,000(含)以上

      消費達檻免費5天/次

      *消費門檻以入帳日計算

       

       

      ● 注意事項:
      1. 1.本優惠不適用卡別:新世代卡、現賺御璽/ipass現賺御璽/白金卡及餘額代償卡。
      2. 2.使用本優惠時,免辦理事先預約,持卡人須於進、出停車場時,持相同卡號之信用卡過卡檢核並出示符合適用本優惠之信用卡及出國證明文件(限:護照、機票或登機證),如無法提供以上文件,須依各停車場收費標準由持卡人自行支付費用,事後亦不得申請退款。
      3. 3.若過卡檢核超過免費停車使用天數時,須於取車時以元大信用卡支付超出天數之停車費。
      4. 4.如未停滿每次優惠天數,不得要求將剩餘天數折換為等值現金或回饋。
      5. 5.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6. 6.購買機票或支付團費分期交易,以分期前總金額計算,各期分期金額不另行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換匯後之新臺幣金額計算,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海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相關匯率計算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約定為準。
      7. 7.持卡人之信用卡須為適用本優惠之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之情況,或活動期間若所持有之信用卡發生遭限制、停止使用、延滯繳款或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機票、團費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無法列入使用資格之計算。
      8. 8.倘發生前述情況而持卡人已使用機場外圍免費停車優惠、於停車場過卡檢核失敗致超逾免費停車天數未現場付費時或經本行檢核「當次使用機場停車優惠之信用卡」於停車期間之消費未符合優惠使用資格時,本行將於信用卡帳上收取當次使用之停車費用(桃園國際機場每日NT$250,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停車場每日NT$200),不再另行通知。
      9. 9.每次每車限使用一張信用卡,各卡優惠恕無法累計使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
      10. 10.停車場不負保管之責,相關規定依各停車場管理規範辦理。
      11. 11.各停車場可使用之停車位悉以停車場實際狀況為主;各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停滿為止,本行將不另行公告。
      12. 12.本行及合作之停車場廠商不負有保證停車時一定有空位之責任,停車位不足時,持卡人須自行尋找停車位置,不得因此向本行或停車場為任何主張或請求。
      13. 13.本行及合作之停車場廠商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海外緊急支援服務
      VISA
      • 服務單位:Visa 全球緊急服務中心
      • 服務項目:掛失卡片、安排補發緊急替代卡及提供緊急預借現金服務。
      • 服務專線:對方付費電話:1-303-967-1090
        台灣地區免付費電話:0080-1-444-123
      MasterCard
      • 服務單位:萬事達卡全球服務中心
      • 服務項目:掛失卡片、申請緊急替代卡與緊急預借現金、Mastercard/Cirrus全球自動提款機地點查詢、發卡銀行聯絡電話查詢及轉接服務。
      • 服務專線:對方付費電話:1-636-722-7111(需告知Mandarin Please)
        台灣地區免付費電話:0080-110-3400
      JCB
      • 服務單位:JCB PLAZA Call Center
      • 服務項目:卡片、護照遺失或失竊時之諮詢服務;當地警察、醫療機構、保險公司等之諮詢服務。
      • 服務專線: 台灣服務專線:00801- 49 -1815
        日本以外國家服務專線:81-3-6625-8379
       

      註一:服務電話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請務必於出國前至Visa、MasterCard 及JCB 網站取得最新電話號碼。
      註二:相關資訊以Visa、Mastercard 及JCB 各國際組織網站公佈之最新資訊為準。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24小時道路救援服務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適用廠商: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0800-096-111
      ●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鑽金智富卡/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及【翡翠會員】於會籍期間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正、附卡合併計算)。

      【鈦金會員】及【菁英會員】於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含)以上,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一年最多6次)。

      富貴無限卡

      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卡片(部分卡別不適用)

      於前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 8,888(含)以上,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次次日】至【次月結帳日次日】期間,事先登錄汽車車號之車輛享每天1次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一年最多6次)。

       
      ● 注意事項:
      1. 1.本優惠不適用:新世代卡、世界卡、現賺御璽/ipass現賺御璽/白金卡、分享御璽/鈦金/白金卡、愛PASS晶緻/鈦金卡、icash愛現晶緻/鈦金卡、樂享晶緻/icash樂享卡、高醫認同卡、錢進卡及餘額代償卡。
      2. 2.使用道路救援服務前請事先於本行網站或致電本行客服中心登錄車籍資料;登錄後第3 個工作日零時生效,登錄車輛以持卡人本人或配偶名下之自小客車、廂型車及5 噸以下小貨車為限,恕不接受營業車、租賃車、改裝車、競技車及3.5 噸以上車輛登錄。改裝車指底盤、保桿、側裙、排氣管等車輛零配件,距離地面高度低於15 公分者。一般自小客車(不含客貨車及小貨車)車長超過5,200mm或車寬超過2,100mm 或車重超過2,500kg,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不適用本服務。(登錄為貨車者,救援服務時以空車為限)。
      3. 3.車號登錄方式請至本行網路銀行登錄(信用卡>個人化服務>道路救援車號登錄,僅有信用卡者可選擇信用卡快速登入進入網銀)或致電本行客服中心登錄。
      4. 4.適用本優惠之信用卡正卡及附卡持卡人每人限登錄一輛車,若有車號變更,自受理變更之日起第3 個工作日零時,始提供變更後的車輛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5. 5.本服務以認車、認卡、認人為原則,如持卡人持有本行多張卡片,請攜帶符合免費服務資格之信用卡,未攜帶者或未登錄者恕無法免費享有本服務,持卡人須現場自行支付當次道路救援服務費用。
      6. 6.每張信用卡之消費金額係採正、附卡分別獨立累積計算及適用。
      7. 7.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8. 8.分期交易以其原始交易金額(分期前總金額)為計算基準,各期分期金額不另行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9. 9.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另該款項不得列入免費道路救援優惠資格之計算。
      10. 10.本服務以6次服務為限(其他產品除外),惟每位持卡人每日就同一車輛,僅限使用免費救援項目1次(例如:送冷卻水及接電啟動即視為使用免費救援項目2次),第2次(含)起由持卡人自行付費,若同一持卡人連續使用本服務達3天(含)以上時,第3天(含)起之費用由持卡人自行支付。
      11. 11.使用服務時需致電致電全鋒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0800-096-111或本行客服中心(02) 2182-1968 告知以下內容:(1)姓名、(2)信用卡卡號、(3)車牌號碼、(4)廠牌車型、(5)車輛顏色、(6)故障原因、(7)車輛故障位置。請您留下可供服務中心回報之聯絡電話或於告知後5分鐘後再致電客服中心,以便服務人員向您預報抵達時間,服務車號,服務人員姓名及編號。待救援服務車抵達時,請出示登錄之本行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文件(現場服務人員將以認車、認卡及認人為原則)。
      12. 12.免費拖吊服務:自起吊點(故障地點)經由持卡人確認里程表歸零後起算里程,必要性全載或者輔助輪拖救服務拖吊至持卡人指定之服務廠(如不熟悉故障地點附近服務廠,建議指定拖吊回原廠),50公里內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13. 13.免費急修服務:(1) 免費代送燃料油服務(油資依加油站發票收費)。(2) 免費送冷卻水服務。(3) 免費接電啟動服務。(4) 免費更換備胎服務(備胎及換胎工具須由持卡人自備,若車胎因改裝或螺絲過緊無法以人工拆卸者,概以拖吊至原廠由持卡人自行處理)
      14. 14.持卡人需自費項目:
        (1) 超過50公里,每公里需自費NT$50里程費,未滿1公里以1公里計。
        (2) 起吊後,門票、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停車場等相關費用。
        (3) 故障車輛經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判斷非必要性時,如持卡人指定使用全載或輔助輪式拖吊者,持卡人須自行負擔NT$500費用。
        (4) 救援車輛抵達故障現場,若因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致其等候執行作業超過30分鐘以上,須支付待時費,即自第31分鐘起按每一小時為一單位加計待時費每小時NT$350,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5) 車輛因四輪咬死、輪胎破損而無備胎更換、四輪傳動之車輛或長程拖運情況,提供整車承載或加裝輔助輪拖行之方式;惟全載與否由現場服務人員依現場情況判定,非上述情況需全載作業時,持卡人仍需自付服務費NT$500。
        (6) 故障車輛運送目的地非服務廠或服務廠間之車輛運送,其所需費用須經道路救援服務公司報價且得持卡人同意後,始得進行救援服務。
        (7) 車輛故障地點位於地下室、處於淤泥、積水未完全清除、重物壓住、須委外大型吊車或特殊機械處理或其他現場服務人員車輛無法實拖吊服務情形者,採議價處理,所需費用經持卡人同意負擔後,始行動救援。
        (8) 拖吊車輛車長超過5,200mm或車寬超過2,100mm或車重超過2,500kg,底盤、保桿、側裙、排氣管等車輛零配件,高級車種(市價超過NT$500萬以上及距離地面高度低於12公分者)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需議價處理。
        (9) 凡拖吊目的地需行經宜花東地區地磅站時,需以11噸大型全載車載運費用計價(車主需以元大銀行信用卡自費支付差額)。
        (10) 申報服務之車輛以空車為限,車主應先卸載貨物,如需協助卸載,費用需現場議價,並由持卡人自行負擔費用。
        (11) 遇特殊情況需加人加車,則需加價NT$650。
        (12) 或其他非屬符合本項優惠可免費使用之項目,需持卡人自費。
                ※ 全鋒道路救援-車主自費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表
                ※ 山區或偏遠地區請參閱全鋒道路救援服務郊區一覽表
      15. 15.高速公路注意事項:
        持卡人已登錄之車輛於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須先通知全鋒客服中心,如因情形急迫或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先請其他合法道路救援服務公司拖救車拖離現場,持卡人因此支出之費用,於原得免費拖吊之範圍內(不含高公局規範之現場作業費用),於拖吊隔天開始算起7個工作天內,檢附以下資料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5樓全鋒退費組,待全鋒道路救援服務公司收訖確認無誤後10個工作天內,依會員權益辦理退費予持卡人。應檢附資料:(1)國道小型車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正本、(2)三聯式發票正本(抬頭: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編22899886)、(3)行照影本、(4)台幣存摺影本、(5)車輛進場證明
      16. 16.依相關機關規定,高速公路、一般高架橋及快速道路嚴禁急修服務,概以拖吊服務處理。
      17. 17.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專屬祕書服務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優惠內容:
      適用卡級 專屬秘書服務電話

      VISA 無限卡

      (富貴無限卡/鑽金智富無限卡)

      00801-103-966

      ● VISA 白金卡(含)以上

      ● Mastercard世界商務/世界/白金卡(含)以上

      (04) 3602-3097

      JCB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

      00801-49-1216



      ● VISA/Mastercard秘書服務內容:

      專屬尊榮服務

      (1)商業服務諮詢與安排(國外)
      (2)餐廳資訊諮詢與預訂(國外)
      (3)特定禮品之找尋及送達(國內、外)
      (4)表演活動門票訂購服務安排(國內、外)
      (5)高爾夫球之場地資訊諮詢與預訂安排(國外)
      (6)兩岸五地機場專車接送服務案安排

      海外旅遊服務安排

      (1)航空旅遊諮詢與機票訂位服務

      (2)飯店資訊諮詢與預訂

      (3)租車資訊諮詢與租車安排

      (4)旅遊地資訊之提供:護照、簽證與免疫/預防接種需求、外幣匯率、天氣預報與平均之季節溫度、旅遊注意事項與關稅資訊、使館與領事館介紹、當地關稅、商務禮儀、國定假日與當地營業時間、當地電壓、營業稅規定等資訊(任何上述法律通知、解釋或分析除外)

      海外緊急救援服務安排

      (1)醫療協助:緊急醫療諮詢及醫療機構介紹、醫療案件追蹤、護送就醫後返國安排、緊急醫療轉送安排、協助未成年子女返國安排、遺體轉送安排

      (2)旅遊協助:緊急法律諮詢、緊急訊息傳遞、緊急翻譯安排、文件遺失或失竊協尋、行李協尋安排 

      台灣尊榮機場
      禮遇服務

      可為持卡人進行桃園機場快速通關之預訂,由專人陪同持卡人經由貴賓專用通道進行通關、安全檢查等流程,並可享用機場貴賓室。每次服務持卡人須以元大銀行信用卡或匯款方式支付NT$9,800。(入、出境各算一次) 。本服務預訂需求至遲需於平日五個工作天前、假日(含週末)七個工作天前提出方才享有優惠價。如非因不可抗力事由而行程取消或異動,至遲須於服務使用前24小時來電通知,否則原預訂已收之費用將不退還。異動後行程之預訂仍須符合前述作業時間規定。

      居家服務安排

      本項服務限台灣本島地區:電器修護安排、水管與污水服務安排、蟲害控制服務安排、空調服務安排。

      道路救援安排

      本項服務限台灣本島地區:道路救援急修、拖救返家、飯店住宿安排、繼續行程安排。

       

       

      ● JCB秘書服務內容:

      諮詢

      旅遊資訊、JCB優惠活動訊息等相關諮詢

      預訂

      旅館、餐廳、計程車、旅遊等JCB特約商店之代訂服務

      緊急支援

      JCB卡、護照遺失或失竊時之諮詢服務;當地警察、醫療機構、保險公司等之諮詢服務

       

      • ● 注意事項:
          1. 本行【VISA/MasterCard秘書服務內容】服務(下稱本服務)項目係由肯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推薦/協助安排與執行,本行信用卡白金卡(含)以上等級持卡人(以下稱持卡人)就肯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僅負責提供推薦或協助安排之項目,如與服務商店或服務廠商產生之法律關係或消費爭議,概由該實際提供服務之商店或服務廠商負責及處理;如持卡人就肯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實際執行服務之部分發生爭議,則由肯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負責及處理。
        • 蒞臨或來電時,請務必準備元大銀行VISA、MasterCard、JCB卡。以上各項服務使用方式及限制,請見各國際組織網站
        • 秘書服務免費提供搜尋及協助性服務,代訂服務所產生之費用,如有可能將知會持卡人,在未取得持卡人同意前,本行將不會代持卡人支付任何費用。任何票券及商品之購買,一旦經持卡人授權並確認,將不得退票或更換。
        • 代訂服務實際收費及所有運送費用,將知會持卡人並於本行信用卡帳上收取。
        • 代訂服務項目不包含大規模商業用途之貨品,或是海關規定禁止運送之國外貨物。若有任何關稅、進口稅及加值稅,持卡人將被知會,並負擔該相關稅款。
        • 本服務須於符合法令之情況下提供,若有任何詐欺、偽造等不法情事時,本服務將自動終止。
        • 於下列情形下,專屬秘書將不負遲延或未提供服務之責任,此免責情形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由外國策動之武力行動、革命、叛亂、內戰、武裝叛變或其他相近之騷亂或暴動、罷工、停工或其工人騷亂或拒絕當局提供此類服務、所有在協定行動下產生之破壞或恐怖活動、輻射污染和一切使此服務無法履行之不可抗力因素。
        • 本行非本服務之提供者,如持卡人對於服務品質、金額等有所爭議時,請與香肯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聯絡尋求解決,本行不負法律責任,且持卡人亦不得以此作為向本行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
        • 當持卡人有任何詐欺、偽造或偽證等不法情事時,該特定狀況提供的支援服務將自動終止。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即停止本服務之權利。

  • 一般消費定義

      一般消費定義係以當期帳單已入帳金額為準,不含:自動加值交易、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等)、預借現金、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及其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等)、公務機關暨醫療院所信用卡繳費平台(如:國營事業/公務機關之規費、罰鍰或帳款、包含但不限於台大醫院、三軍總醫院、榮民總醫院等公立醫療院所醫療費用,以及其他「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網站公告適用於該平台之特約商店)、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醫指付APP、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其他非消費性款項、或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公家機關、醫療院所之交易、於便利商店電子支付工具綁定元大信用卡之消費(包含但不限於全盈+PAY (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icash Pay(自111年8月11日起適用)等電支工具綁定元大信用卡之消費)境外投資交易平臺之交易(包含但不限於eToro(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計入者。

  • 環宇禮遇通關服務
      ● 活動日期:113/1/1~113/12/31
      ● 優惠內容:

      持元大銀行指定信用卡享環宇尊榮禮遇通關服務,詳細優惠內容如下: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鑽金智富卡及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可免費使用4次環宇尊榮禮遇通關服務。(正、附卡使用次數合併計算)

      【翡翠會員】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可免費使用2次環宇尊榮禮遇通關服務。(正、附卡使用次數合併計算)

      【鈦金會員】及【菁英會員】刷卡支付當次出國機票或團費且單筆達NT$20,000(含)以上,即享每人每次優惠價NT$9,800使用環宇尊榮禮遇通關服務。(刷卡紀錄以入帳日為準,需於刷卡日期後2個月內使用完畢)

       

      環宇尊榮禮遇通關表單下載:連結

       

      ● 注意事項:
        1. 持卡人同時持有鑽金智富卡及元大證券聯名卡,本優惠使用規則如下:
        ● 兩卡分別為鑽石/翡翠/鈦金會籍時,可分別依各卡別等級使用所屬優惠。
        ● 菁英會籍之權益,僅能擇優會員等級權益使用優惠,優惠活動不得併用
      • 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 使用本優惠時須於5個工作日前(不含預約當日)填寫環宇尊榮禮遇通關服務預約單,並傳真至(02)7734-8958辦理預約手續。
      • 本服務限持卡人本人預約使用,如須攜伴,可列入鑽石會員及翡翠會員免費次數合併計算,不符合免費/優惠價資格或逾服務優惠使用次數時,本行將於信用卡帳上收取環宇尊榮禮遇通關服務費每人NT$9,800/次,不再另行通知。
      • 刷卡支付消費金額正、附卡分開計算,刷卡紀錄以入帳日為準。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機票、團費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另不論退還金額是否使用信用卡支付,該筆款項即無法列入使用資格之計算。
      • 本服務使用時間最高3小時,因包廂人數有上限,將視環宇商務中心(以下簡稱環宇)現場預約狀況提供安排包廂,恕無法保證使用包廂。出境需於搭乘班機起飛時間前1小時抵達環宇(如遇航空公司規範報到時間不同,均依航空公司規範為主),若需辦理退稅服務,請於搭乘班機起飛時間前1個半小時抵達環宇,其他航空公司詳細報到注意事項,請參閱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官方網站點選航班資訊。
      • 環宇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駕駛及車輛進出皆須事先申請臨時通行證,以備管制崗哨航空警察查驗,請詳細填寫預約單及提供必要文件,如未提供、資料不足或資料有誤,恕本行無法受理預約。
      • 本服務僅限1名駕駛及預約本服務之會員及使用者進入環宇,恕無法開放陪同人進入送機。使用本服務當日,請會員及使用者備妥護照及相關旅行證件(如:入臺許可證等),其他人員(如:駕駛)請備妥身分證或駕照正本。若因未備妥證件導致無法成行,視同已使用乙次服務。
      • 本服務僅提供桃園機場禮遇通關服務,如代辦航空公司報到手續、海關、移民署、安檢等。專屬禮賓秘書服務:協助桃園機場航空公司報到、行李托運及領取、協助通關及登機、陪同購買免稅品等。管制區內電動車接送:提供貴賓專屬的電動車往來登機門服務。
      • 3K(捷星)、GK(捷星日本) 、7C(濟州航空)、MM(樂桃航空)、QD(景成柬埔寨)、UA(聯合航空)、Z2(菲亞洲航空) 、AK(馬亞洲航空)、FD(泰亞洲航空)、D7(全亞洲航空) 、UO(香港快運航空)、5J (宿霧航空)、HB (大灣區航空)、BI(汶萊航空)、KR(柬埔寨航空)、OD(馬印航空)、SL(泰獅航空)、QH(越竹航空)、ID(巴澤航空)、VZ(泰國越捷航空)、TW(德威航空)、LJ(真航空)、BX(釜山航空)、VJ(越捷航空),出境限制於一般航廈完成報到手續,會員須完成報到手續後始能使用本服務;實際排除航班以環宇公告為主。
      • 如欲變更或取消服務,須於原約定時間3個工作日前來電本行客服專線(02)7732-5290或0800-589-668辦理,否則視同使用乙次服務。如駕駛人或接送車輛資料變更,請於原訂抵達時間至少24小時前與本行客服中心聯絡,以確保可順利通行。
      • 本服務託運行李委由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及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作業,會員於出境辦理行李託運前及入境離開環宇時請確認行李外觀及內容物,如有任何異常請立即反應予現場服務人員,環宇將協助向相關單位申請維修或賠償事宜。為保障入境會員正確取得所屬之行李,建議將託運行李掛於自身名下,且預約後即視同環宇可依會員個資,向航空公司查詢名下託運行李訊息。
      • 退稅服務:於出境當日由會員本人攜帶退稅物品,退稅單及發票至環宇辦理。依照銀行法令及管理外匯條例,退稅金額超過新臺幣50萬元以上若有服務需求,不適用本服務作業流程,需會員本人親自航廈臨櫃辦理業務流程。關於出/入境可攜帶之物品管制相關規定,詳情請參閱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官方網站點選旅客指南。
      • 出境相關規定:會員使用環宇禮遇通關服務,應遵守中華民國航空保安法及海關入出境通關規定,如因會員個人因素違反前開規定導致自身財產、物品或人身安全損害,本行及環宇不負責相關賠償責任。
      • 入境相關規定:會員使用環宇禮遇通關服務時,應遵守我國法令規範、海關、安檢等有關規定,經發現違反上述法令相關規定而有具體事實者,環宇有權取消代為辦理會員出入境禮遇通關之相關申請。請會員遵守相關法令之規定,勿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物品入境,若在國外期間曾到過畜禽場或有防疫疑慮處所,則環宇禮賓接待人員,將依防檢局規定導引會員至第二航廈檢疫櫃檯辦理檢疫事宜。
      • 會員使用本服務,應遵守中華民國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海關入出境通關及安檢規定,若有違反上述相關規定,會員應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或因會員個人因素違反前開規定導致自身財產、物品或人身安全損害,環宇不負責相關賠償責任。
      • 會員若選擇優先使用本服務,而發生停卡、遲繳、遭本行停止使用鑽金智富卡之權利、違反本服務使用規定或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應依實際使用之環宇尊榮禮遇通關服務價格支付相關之使用費用
      • 元大銀行與環宇商務中心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高鐵優惠
      ● 活動日期:113/1/1~113/12/31
      ● 優惠內容:

      持元大銀行指定信用卡至高鐵網路訂票系統或各車站售票窗口刷卡購票,得以累積消費金額或優惠加價金額,享限量標準車廂免費升等或加價升等商務車廂優惠。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金智富卡

      鑽石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每月免費4張標準車廂升等商務車廂禮遇(正附卡併計)。

      翡翠會員於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每月免費2張標準車廂升等商務車廂禮遇(正附卡併計)。

      鈦金及菁英會員(正、附卡持卡人)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當月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每卡每次限購4張。

      富貴無限卡/世界卡

      前月累計新增一般消費金額達NT$50,000(含)以上,享當月免費2張標準車廂升等商務車廂禮遇(正附卡分別計算)。

      ※前月累計新增一般消費金額未達NT$50,000(不含)及超次使用或超過限購張數時,富貴無限卡:每張扣抵禮遇點數7,500點,不足點數者,另收取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世界卡:收取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

      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不含新世代信用卡、餘額代償卡)

      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享當月標準車廂票價每張加價NT$450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每卡每次限購4張。

      提醒您:

      • ● 升等活動不區分搭乘距離,標準車廂與商務車廂票價差額低於NT$450者,建議評估是否使用付費升等優惠方案
      • ● 升等優惠不得與台灣高鐵公司其他優惠併用。
      • ● 持卡人如須瞭解所持有持卡別升等高鐵商務車廂情形,請先致電元大客服詢問。
      • ● 因商務車廂升等名額有限,建議提早預訂以免向隅,詳細規範請以台灣高鐵官網公告為準 (如您累計消費金額不足,或是優惠張數用罄,將另行於您信用卡帳單收取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最高NT$450/張,詳見注意事項)

       

      ● 注意事項:
      1. 1.持有鑽金智富卡(鑽石、翡翠會員)、元大證券聯名卡(鑽石、翡翠會員)、富貴無限卡、世界卡升等商務車廂優惠範例如下:
      2. 富貴無限卡/世界卡:所稱前月累計新增一般消費入帳金額,係指使用升等商務車廂優惠之前一個月1日至該月月底期間,所累計新增之一般消費且已請款入帳;範例說明:8月1日至8月31日累計新增一般消費入帳金額達NT$50,000(含)以上,將可於9月1日至9月30日享當月免費升等商務車廂2張,依此類推。每一持卡人可享當月2張免費升等商務車廂,若同時符合本行多張卡別優惠資格,亦僅得擇一使用。
      3. 鑽金智富卡(鑽石、翡翠會員)/元大證券聯名卡(鑽石、翡翠會員)會籍期間計算係指核卡日當月起算至第13個月的月底或自會員等級變動當月起算至第12個月的月底,範例說明:
        (1)若您為【鑽石會員】,核卡日為111/1/18,則會籍期間為111/1/18至112/1/31。
        (2)若您原為【翡翠會員】,自111/3/1升等成【鑽石會員】,則會籍期間為111/3/1至112/2/28。
      4. 2.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5. 3.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6. 4.參與本優惠之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或申請分期服務之分期前消費總金額,該筆款項即均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
      7. 5.高鐵車廂優惠限至台灣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或台灣高鐵公司網路訂位系統之「信用卡合作優惠專區」及手機「T-EX行動購票」App以本優惠之指定卡別刷卡購買標準車廂對號座車票,並主動表明升等意願,即有機會以標準車廂對號座票價(包含成人、孩童、敬老及愛心票,但不包含團體票)依前月消費門檻享升等禮遇。
      8. 6.若使用高鐵車廂優惠超過次(張)數、不符合升等資格使用或使用白金卡以上(不含新世代信用卡、餘額代償卡)等級信用卡,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收取升等商務車廂優惠價,說明如下:
        (1)【鑽石會員】會籍期間無新增一般消費或已消費但尚未入帳;或每月總使用張數超過4張者(即第5張起計費),每張車票收取NT$450。
        (2)【翡翠會員】會籍期間無新增一般消費或已消費但尚未入帳;或每月總使用張數超過2張者(即第3張起計費),每張車票收取NT$450。
        (3)【鈦金及菁英會員】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且已請款入帳,每張車票收取NT$450。
        (4)富貴無限卡未達消費金及超次使用或超過限購張數者,每張車票扣抵禮遇點數7,500點,不足點數者,則每張車票收取NT$450。
        (5)世界卡未達消費金額者及超次使用或超過限購張數者,每張車票收取NT$450。
        (6)白金卡(含)以上等級信用卡(不含新世代信用卡、餘額代償卡),前月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每張車票收取NT$450。
        (7)持卡人若選擇優先使用高鐵車廂優惠,而發生停卡、遲繳、遭本行停止使用之權利、違反高鐵車廂優惠使用規定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應依實際使用高鐵升等購票張數支付之使用費。
      9. 7.高鐵車廂優惠因高鐵商務車廂(團體包車除外)每班次最多可升等座位數為50位。但因同步開放一般旅客與參與本升等禮遇旅客依序購買,如該班次之某路段銷售數量已達限額時,則該班次不再接受行經該路段之所有搭乘區間的旅客升等。(例如:某班次桃園-新竹段銷售數量已達50位,則該班次台北-台中段旅客無法再升等,但可接受台中-左營段旅客升等)。
      10. 8.高鐵車廂優惠不得與台灣高鐵公司其他優惠併用。
      11. 9.高鐵車廂優惠車票可變更1次,免收手續費,惟旅客須攜帶原購票時使用符合升等資格之本優惠之指定卡別方得受理。再次變更時,則以退票重購辦理,並收取退票手續費,退票時,將以票面標準車廂對號座票價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將餘額退還至持卡人之本優惠之指定卡別帳戶。
      12. 10.購買本高鐵車廂優惠票之持卡人,如遇列車遲延致符合遲延賠償時,依票面實收票價計算退款金額。
      13. 11.高鐵車廂優惠票不適用於越乘區間,持用適用優惠之持卡人越站乘車時,應按商務車廂標準計收越乘區間票價,並得加收越乘區間票價之百分之五十。
      14. 12.持用高鐵車廂優惠票持卡人,如遺失乘車票,應按商務車廂票價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
      15. 13.持用與資格或身分不符之優待票者,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差額,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百分之五十。
      16. 14.高鐵車廂優惠票之旅客運送等相關服務由台灣高鐵公司提供,元大銀行與台灣高鐵公司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保證及廣告之關係,有關旅客運送或商務車廂等服務之其他特別規定,請詳台灣高鐵企業網站thsrc.com.tw,或依台灣高鐵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相關規定辦理。高鐵客服專線:4066-3000(苗栗:4266-3000;台東、金門:4666-3000;馬祖及行動電話:02-4066-3000)。
      17. 15.元大銀行與台灣高鐵公司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高鐵車廂優惠之權利。
  • 機場接送服務
      •  
      ● 活動日期:113/1/1~113/12/31
      ● 優惠內容:
      持元大銀行指定信用卡享免費機場接/送優惠,詳細優惠內容如下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備註

      鑽金智富卡

      鑽石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6次

      *正、附卡使用次數合併計算
      *優惠次數與「機場外圍免費停車」每年次數上限合併計算。

      翡翠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4次

      元證聯名卡

      鑽石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6次

      翡翠會員

      會籍期間新增乙筆一般消費(不限金額)且已請款入帳,即享機場接或送服務免費4次

      富貴無限卡

      刷富貴無限卡購買國際線機票或支付出國團費,單筆金額達NT$20,000(含)以上者,享免費機場接或送服務乙次,最高免費4趟/年。

      正、附卡分別計算使用

       ※上述卡別若未達優惠標準說明:若不符合免費/優惠價資格或逾優惠價使用次數時,本行將於信用卡帳上收取機場接送服務費每趟NT$1,100或禮遇18,000點。

      【適用接送範圍】(部分偏遠地區不適用)

      1. 1.桃園國際機場: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
      2. 2.高雄小港國際機場:高雄市
      3. 3.松山國際機場:臺北市、新北市
      4. 4.清泉崗國際機場:台中市
      5. 機場接送預約表單下載:元大銀行機場接送服務預約單_11301版

       

      ● 注意事項:
      1. 1.使用本服務須於5個工作日前(不含預約當日,如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之連續假日及春節時段則須於7個工作日前),填寫機場接送服務預約單,並傳真至(02)7734-8958辦理預約手續,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派車權。
      2. 2.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元大銀行官網說明。
      3. 3.無限卡刷卡支付消費金額正、附卡分開計算,刷卡紀錄以入帳日為準,需於使用本服務月份往前溯及2個月內使用。
      4. 4.如欲變更或取消服務(含接機/送機期間、加價服務、兒童安全座椅等),須於原約定時間2個工作日前來電本行客服專線(02)7732-5290或0800-589-668辦理;若變更後日期較原預約日期提前者仍須符合5個工作日前來電辦理異動(連續假日須7個工作日),否則視同使用乙次優惠,並支付相關加價費用,若卡友不符合使用資格或司機至現場發現卡友未申請兒童安全座椅、行李件數過多、體積過大等,與預約時不同導致無法乘載,視同使用機接服務或支付每趟NT$1,100及相關費用。
      5. 5.本服務僅限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至桃園國際機場、台北市及新北市至松山國際機場、高雄市至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台中市至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之接機或送機服務,以下部分偏遠地區不適用:

      縣  市

      地  區

      縣  市

      地  區

      台北市

      仰德大道三段(含)起算

      新北市

      八里、淡水、汐止、深坑、花園新城、

      石碇、烏來、三芝、平溪、坪林、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雙溪、

      新店:安康路二段(含)起算(含車子路)

      桃園市

      新屋、大溪、楊梅、龍潭、復興

      高雄市

      茄萣、永安、彌陀、內門、美濃、六龜、桃源、甲仙、旗津、田寮、杉林、阿蓮、那瑪夏、路竹、湖內、林園、大寮、茂林

      台中市

      大安 新社 和平 東勢

       

      1. 6.預約接送時間在21:00~07:00時段者,須加收夜間服務費用每次NT$300。若會員原接機時間於夜間服務時段,而班機實際抵達時間超出該時段,已預付之夜間服務費用NT$300將不予退還。連續期間之機場接送價格須另加收NT$400,農曆春節假期另加收NT$600,且須於7個工作天前預約,指定連續假期期間如下:須於7個工作天前預約之連續假期如下:112年12月28日~113年1月3日、113年2月6日~113年2月16日(農曆春節假期)、113年4月2日~113年4月9日、113年6月6日~113年6月12日。本優惠限會員本人使用,上車前須出示鑽金智富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護照、身分證、駕照其中任一證件)供司機認證,未出示者,恕無法使用本優惠,且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若會員非符合免費使用資格仍須支付機場接送服務費每趟NT$1,100及相關費用。
      2. 7.本優惠限卡友本人使用,上車前須出示本行指定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護照、身分證、駕照其中任一證件)供司機認證,未出示者,恕無法使用本優惠,且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3. 8.本優惠提供四人座轎車服務,無法指定車輛廠牌/車型及不提供攜帶寵物同行(乘車)之服務,除卡友本人外,如行李加上同行親友以一車為限(一車限定人數依交通法規規定,本行保留接受同行人數之權利)。您有攜帶特殊行李或大型物品,如: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嬰兒推車、滑雪板或高爾夫球具等,請務必事先來電客服中心告知,為確保行車安全與舒適度,客服中心將直接為您安排七人座車服務,並依車型收取升等費用NT$380,若未事先告知,當日行李過多搭載不下,仍視同已使用當次服務,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4. 9.兒童安全座椅加價:【需兒童座椅請來電客服中心申請】
      •  ● 因應政府『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範,12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客車,需繫安全帶及使用安全座椅(增高座墊)乘坐,幼童(1-4歲)使用安全座椅/兒童(4-12歲)增高坐墊。因車型限制,每車最多限預約二張(含)安全座椅(增高座墊)使用,若預約二張(含)安全座椅(增高座墊)需指定七人座車,並收車型加NT$380。
      •  ● 如卡友預約本優惠時未主動告知有幼童或兒童同行或未加費選擇安全座椅(即增高座墊)者,將全面拒絕提供接送服務,且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1. 10.送機/接機待時:
      •  (1) 送機待時:依預約時間到達卡友指定地點,卡友本人或同行者如逾時15分鐘以上,則司機無法繼續等候,且視同使用乙次服務,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  (2) 接機等候:接機時間以機場公佈班機抵達時間為準,接機案件等候時間為60分鐘,若超過61分鐘,仍無法與卡友本人聯繫,則視同使用乙次優惠,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機場接送機服務之提供以卡友預約時之人數以及地點為準,卡友不得於接/送機當時要求臨時增加承載人數,或變更地點,若產生任何無法承載、增加費用或時間延誤等問題,應由卡友自行負擔。
      •  (3) 待時費用:若卡友須待時接機,須視司機行程允許,第61分鐘起,依乘坐車種每小時酌收待時費用每小時NT$300,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最長等候90分鐘(依航班實際抵達時間或指定時間起算)。
      •  (4) 指定時間:係指依卡友指定時間,非航班表定抵達時間前往接機。預約時如原預約航班與表定接送時間不符,則接送當日將依卡友指定時間前往服務,服務人員將不再確認原預約航班抵達時間。
      •  (5) 如遇班機提早抵達,則依卡友原預約時間提供服務,若班機延後則廠商依機場公告之抵達時間提供服務,但若延後抵達之時間較原訂抵達時間已逾四小時(含)抵達台灣則視同卡友取消,當次預約不列入使用次數,卡友須自行承擔交通費用,本行不再另行派車。
      •  (6) 若航班取消(依國際機場當日航班公告時刻表為準),本行之服務廠商因無法確認客戶新航班資訊,將退回客戶權益次數及退刷此筆交易金額,客戶須自行承擔交通費用。
      •  (7) 元大銀行及服務之機接公司保留接受卡友待時接送權利。
      1. 11.本優惠使用當日如遇颱風來襲或國內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為保障服務人員人身安全,若地方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且接送當日的平均風力達到七級風或陣風達到十級風時,本行有權暫停機場接送服務,將主動致電卡友通知取消本服務,當次預約不列入使用次數,本行將返還自付車資,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派車權。
      2. 12.卡友於行前請事先向航空公司確認報到時間,及自行評估路況(如塞車、中途停靠點等)及車程,提前預約送機出發時間,本行不負因路況如塞車等因素造成無法登機之責任。
      3. 13.卡友若選擇優先使用本優惠,而發生停卡、遲繳、遭本行停止使用卡片之權利、違反本優惠使用規定或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應依實際使用之機場接送服務價格支付相關費用。
      4. 14.元大銀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 海外上網服務
      ● 適用期限: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 優惠方式:

      持元大銀行指定信用卡累積消費達檻,享該次海外行程免費租用Wi-Fi上網分享器,預約及注意事項請點選專屬網頁

      適用卡別

      優惠內容

      鑽金智富卡、元大證券聯名卡

      鑽石會員

      翡翠會員

      租借期間海外消費累計滿NT$30,000(含)以上,享該次行程中最多10天免費Wi-Fi上網分享器;租借期間海外消費累計滿NT$10,000(含)以上,享該次行程中最多5天免費Wi-Fi上網分享器

      鈦金會員

      菁英會員

      租借期間海外消費累計滿NT$30,000(含)以上,享該次行程中最多5天免費Wi-Fi上網分享器

      富貴無限卡

      租借期間海外消費累計滿NT$30,000(含)以上,享該次行程中最多10天免費Wi-Fi上網分享器; 租借期間海外消費累計滿NT$10,000(含)以上,享該次行程中最多5天免費Wi-Fi上網分享器

      鑽金卡(含一卡通/icash聯名卡)、分享黑啤卡(含iPass聯名卡)及Hello Kitty聯名卡

      租借期間海外消費累計滿NT$30,000(含)以上,享該次行程中最多5天免費Wi-Fi上網分享器

       
       

      預約網址:https://www.yuantabank.com.tw/bank/service/customer/wifirentalservice/basicInfo.do

      ● 注意事項:
        1. 使用本優惠前需於出國前7個工作天(不含預約日當日,如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之連續假日或春節時段須於14個工作天前預約)線上辦理預約手續。本優惠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若未依前述時間預約恕無法適用本優惠。
      • 若持卡人該租借期間海外刷卡消費金額未達指定門檻時(正、附卡分開計算)或逾期返還行動上網分享器,本行將於持卡人信用卡帳單上逕行收取每日NT$199【歐美澳非地區國家分享器每日NT$299】之服務費用,且不另行提供簽單或開立發票。所謂租借期間之海外刷卡消費,係指交易地點在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金額為準,退貨及退稅金額不計入,不包含未出國之免稅店消費或機上等新臺幣之消費金額,相關匯率計算方式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規定為準。
      • 行動上網分享器租用優惠屬租賃服務,是以持卡人租借期間計算天數及收取費用,舉例:持卡人海外刷卡消費金額符合免費租用門檻,但租借行程超過5天以上,第6天起需由持卡人自付費用,每日以優惠價NT$199計算【歐美澳非地區國家分享器每日以優惠價NT$299計算】,持卡人不得主張第5天以後不使用即不付費。
      • 如欲變更或取消本優惠,須於原約定時間3個工作天前填寫取消/異動申請表並申請完成;若欲將預約日期提早,仍須符合7個工作天前辦理異動(連續假日須14個工作天),若未符合時間恕無法享有本優惠;若變更/取消本優惠,未於3個工作天前完成申請,合作廠商將收取NT$199作為變更/取消手續費(預約未取消視同已使用,持卡人仍須依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最高收取5天為限),如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導致臨時變更/取消(如班機遲延、遇天災等),申請人應檢附相關證明後得免計變更/取消手續費(上述工作天均不含租借起始日)。
      • 本行提供免費租用機型,皆依預約當時庫存數量為基準,持卡人無法選擇指定機型或合作廠商,適用國家以合作廠商官網公告為準,如庫存量不足,合作廠商保留拒絕提供機台之權利,持卡人不得異議。
        (1)機場取機:您可選擇於出國當日至各機場所屬櫃台取機,取機時須出示預約時同卡號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護照、身分證或駕照其中任一證件)供合作廠商門市服務人員認證,未出示者,恕無法使用本優惠。

        ※機場取還機營業時間及地點:
        (*設有24小時還機箱)
        桔豐科技 jetfi

        營業時間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一樓入境大廳

        06:00~24:00*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一樓入境大廳

        06:00~24:00*

        高雄小港機場站

        06:00~20:00*

         

        (2)宅配取機:宅配地區僅限台灣本島,本行將酌收NT$100之宅配費用,機器將於您出國前一日下午三點前送達,逾期如未收到,請與本行客戶服務專線(02-21821989)聯繫宅配至指定地址而無人收受時,則視為已使用本優惠,不得要求遞延或恢復使用天數。
        (3)門市取機:您也可選擇至各配合廠商門市取機,取機時須出示預約時同卡號信用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護照、身分證或駕照其中任一證件)供合作廠商門市服務人員認證,未出示者,恕無法使用本優惠。

        門市

        營業時間

        地址

        桔豐科技(jetfi)

        台北門市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110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92號3樓

        咖啡 ‧ 候機室

         

         

        台北長春店

        週一至週六10:00-18:00

        104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26-1號1樓

        新竹光復店

        週一至週日10:00-18:00

        300新竹市光復路360-8號1~2樓

        台中崇德店

        週一至週日10:00-18:00

        406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178號

        喜鴻假期

        台南分公司

        週一至週五08:30-18:00

        701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231號1樓

      • 行動上網分享器還機相關規定:

        (1)機場還機:機場營業時間請參考注意事項第6點。
        (2)自行寄回:歸還運費須自行負擔,請於回國後當日透過宅配或郵寄自行將行動分享器寄回合作廠商(依行動分享器內說明為準)。歸還日期以國內郵戳蓋印時間為準,請務必包裝妥善以免損壞。如未在約定時間內寄回而產生逾期費用,以每日租金乘以逾期天數計算,直到歸還為止,持卡人同意本行得以申請表指定之信用卡收取逾期費用,且不另行提供簽單或開立發票。
        (3)自行寄回行動上網分享器合作廠商地址:
        ※桔豐科技(jetfi):110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92號3樓。

        (4)門市還機:

        門市

        營業時間

        地址

        桔豐科技(jetfi)

        台北門市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110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92號3樓

        咖啡 ‧ 候機室

         

         

        台北長春店

        週一至週六10:00-18:00

        104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26-1號1樓

        新竹光復店

        週一至週日10:00-18:00

        300新竹市光復路360-8號1~2樓

        台中崇德店

        週一至週日10:00-18:00

        406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二段178號

        喜鴻假期

        台南分公司

        週一至週五08:30-18:00

        701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231號1樓

      • 行動上網分享器之任何損毀、遺失等事宜均依合作廠商相關規定賠償,持卡人同意經合作廠商通知並確認賠償後,本行得以持卡人申請表指定之信用卡帳單支付相關費用,本行不另行提供簽單或開立發票。
      • 逾期費用以每日租金(每台每日優惠租金NT$199,歐美澳非地區國家分享器每日優惠租金NT$299)乘以逾期天數計算,直到歸還為止。
      • 此活動屬優惠方案,使用租金及相關費用不列入本行其他刷卡消費累計及各項回饋活動。
      • 任何行動上網分享器使用問題,請洽:
        ※桔豐科技(jetfi):客服專線:(02)2751-9338;LINE客服:「@kin8201u」;WeChat客服:「JetFi_TW」;FB私訊客服:「JetFi行動網路分享機」。
      • 持卡人若選擇優先使用本優惠,而發生停卡、遲繳、遭本行停止使用元大信用卡之權利、違反本優惠使用規定或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或未依本注意事項通知本行變更或取消預約日期時,持卡人仍須依約定支付本注意事項第2點至第9點之使用租金及相關費用。
      • 本活動詳細活動請參見元大銀行網站最新公告,本行及合作廠商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為準。

       

  • 鑽金紅利
      ● 持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鑽金紅利,回饋金額無上限,刷越多回饋越多。


      ● 鑽金紅利1點= 現金回饋1 元。

      ● 所謂「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非為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注意事項:
      • 鑽金紅利僅適用於元大鑽金卡、鑽金智富卡、元大證券聯名卡、鑽金 icash 聯名卡、鑽金一卡通聯名、Hello Kitty鑽金聯名卡、 Hello Kitty 分享聯名卡、iPass 分享黑啤卡/分享黑啤卡或指定之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鑽金紅利,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鑽金紅利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 鑽金紅利回饋計算以一般消費金額為限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自動加值指持卡人與本行約定,於使用 icash 聯名卡之icash2.0 功能或 iPass 聯名卡( 或一卡通聯名卡)之 iPass功能時,因儲值金額不足以支付當次消費或低於一定金額時,可透過自動加值設備( 如:捷運閘門、台鐵閘門、超商小額扣款機台等,依一卡通或愛金卡公司公告為準),自icash 聯名卡或 iPASS 聯名卡( 或一卡通聯名卡) 之信用額度中,自動加值一定金額至 icash2.0或 iPASS 內;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鑽金紅利,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鑽金紅利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 ( 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 ) 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鑽金紅利有效期限為6 個月,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鑽金紅利使用狀況及到期年月,鑽金紅利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鑽金紅利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鑽金紅利,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超級紅利

      ● 持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超級紅利,無消費門檻,無通路限制,刷越多回饋越多。


      ● 超級紅利1點= 現金回饋1元。
      ● All New Visa 樂遊卡及樂遊卡國內一般消費 1% 不含加油類消費,於當期帳單新增國內一般消費(不含加油消費)達3筆NT$588(含) 以上,加油類消費(限交易地點於台灣)享 5%超級紅利回饋,每卡每月最高回饋 NT$100,若未達前述門檻,則依國內一般消費享 1% 超級紅利回饋。
      ●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加油消費係指國內加油站,限加入車輛油箱之加油站刷卡消費。

      ● 注意事項:
      • 超級紅利僅適用指定之元大銀行信用卡(新世代卡、樂遊卡、All New Visa 樂遊卡及中華電信商務鈦金感恩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正、附卡之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超級紅利,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超級紅利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 回饋計算以一般消費金額為限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超級紅利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 ( 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 ) 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超級紅利,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超級紅利有效期限為6 個月,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超級紅利使用狀況及到期日期,超級紅利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超級紅利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超級紅利,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現金點數
      ● 持元大商務白金卡或指定之元大信用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現金點數,回饋點數無上限,刷越多回饋越多。


      ● 指定通路如下:

      ● 於百貨量販內之超市、小吃街、主題餐廳與電影院之消費,不列入指定百貨公司之 20% 現金點數之計算。
      ● 現金點數兌換方式:兌換時,請致電元大銀行客服中心,每次兌換以 5,000 點現金點數為最低兌換單位,並依現金點數入帳日期依序扣抵,5,000 點現金點數可兌換 NT$300,10,000 點現金點數可兌換 NT$600,依此類推,每次兌換需為 5,000 點之倍數。

      ● 注意事項:
      • 現金點數僅適用於元大商務白金卡或指定之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現金點數,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現金點數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點數,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現金點數得兌換現金,並限匯入正卡持卡人於元大銀行開立之指定帳戶或扣抵下期信用卡應付帳款,恕不得請求退還、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現金點數有效期限為2 年,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現金點數到期年月,並依現金點數入帳日期依序扣抵。現金點數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現金點數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點數,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現金回饋
      現金回饋

      ● 持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現金回饋,回饋金額無上限。


      ● 現金回饋產生條件及計算方式:
      • 產生條件:【新增之海外消費】×1%(商務御璽卡/ 鈦金卡 ×1.5%)+【代繳國內保費】×1%+新增一般消費之刷卡金額】×0.5%(商務御璽卡/ 鈦金卡 ×0.6%),每滿NT$30,000 始產生回饋金。
      • 依回饋比率計算回饋金之方式:回饋金=【新增之海外消費】 ×1%(商務御璽卡 / 鈦金卡 1.5%)+【代繳國內保費】 ×1%+【新增一般消費之刷卡金額】×0.5%(商務御璽卡 /鈦金卡 ×0.6%)。惟商務鈦金卡之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僅適用紅利點數回饋辦法。
      • 現金回饋以新增消費入帳日為計算基準。
      • 以上計算方式均以新臺幣壹元為單位,採四捨五入。
      • 信用卡帳單上顯示之金額為依回饋比率計算之金額,實際回饋金產生時間及條件仍依第1 項之約定為準,每次申請扣抵需為 NT$300 之倍數,並依回饋金入帳日期依序扣抵。
      ● 現金回饋兌換方式:兌換時請致電元大銀行客服中心,回饋金需達 NT$300 始得申請扣抵下期信用卡應付款項,每次申請扣抵需為 NT$300之倍數。

      範例說明:

      您持有之元大商務御璽卡,結帳日為每月1 日,繳款截止日為每月 17 日,11月1 日結帳時,信用卡消費明細如下:

      您於 11 月結帳時,依回饋比率計算回饋金方式如下:

      因您消費金額 (NT$6,500+NT$10,000+NT$5,000=NT$21,500)尚未符合回饋金產生條件(即NT$30,000),故僅先依回饋比率先行計算回饋金,於符合回饋金產生條件時,始產生回饋金,可供扣抵下期信用卡應付帳款。

      如您又持續消費,於 12月1 日結帳時,消費明細如下:


      您於 12 月結帳時,依回饋比率計算回饋金方式如下:

      本期您新增消費金額(NT$5,000+NT$10,000+NT$1,000=NT$16,000),加計前期之消費金額已達回饋金產生條件(即NT$30,000),故已產生之回饋金 NT$300,可申請扣抵下期信用卡應付帳款,剩餘依回饋比率計算之回饋金金額(NT$109)因未符合回饋金產生條件,故無法一併申請扣抵。

      ● 注意事項:
      • 所謂「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非為新臺幣之一般消費,如為扣繳海外之保險費,僅得適用 1% 的回饋比率(商務御璽卡/ 鈦金卡適用 1.5% 的回饋比率)。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現金回饋,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現金回饋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現金回饋僅限扣抵下期信用卡應付帳款,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現金回饋有效期限為2 年,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現金回饋到期年月,並依現金回饋入帳日期依序扣抵。現金回饋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現金回饋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現金回饋(無折抵效期)


      ● 持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現金回饋。

      錢進卡持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現金回饋。

      回饋試算:

      ● 世界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29,000,其中加油站消費 NT$1,700、中華電信費用 NT$2,300,飯店住宿 NT$16,000,其餘一般消費 $9,000,現金回饋總金額為 NT$527。[(NT$1,700*10%+NT$2,300*10%+ NT$16,000*5%)+( NT$9,000*0.3%)= 回饋上限 NT500+ T$27=NT$527]

      ● 現賺卡/ 現賺御璽卡 /iPASS 現賺御璽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30,000,其中國內消費NT$20,000,海外消費 NT$10,000,現金回饋總金額為NT$376。[(NT$20,000- NT$3,999)*1.1%+ NT$10,000*2%=NT$376]

      ● 分享御璽卡 / 分享鈦金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25,000,其中百貨公司消費 NT$5,000,海外消費 NT$10,000,指定保險消費NT$10,000,現金回饋總金額為 NT$118。( 一般消費排除指定保費的金額合計為 NT$15,000,屬於 1.18% 回饋級距,故指定保費可獲得的是 NT$10,000*1.18%=NT$118)

      ● icash 愛現晶緻卡 / icash 愛現鈦金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8,000,其中 NT$3,000 於平日(週一~五) 消費,NT$5,000 於假日( 週六~日) 消費,現金回饋總金額為 NT$68。[(NT$3,000*0.6%)+(NT$5,000*1%)=NT$68]

      ●愛 PASS 晶緻卡 /愛 PASS 鈦金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5,000,其中交通類消費 NT$2,000,一般消費 NT$3,000,現金回饋總金額為 NT$49。[(NT$2,000*2%)+(NT$3,000*0.3%)= NT$49]

      ● 樂享晶緻卡 / icash 樂享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7,000,其中旅遊類通路消費 NT$3,000,一般消費 NT$4,000,現金回饋總金額為 NT$72。[(NT$3,000*2%)+(NT$4,000*0.3%)=NT$72]

      ● 高醫認同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6,500,現金回饋總金額為 NT$20。[(NT$6,500*0.3%)=NT$20]

      ● 錢進卡: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6,000, 其中一般消費單筆金額NT$1,013,可享現金回饋 NT$3;其中一般消費單筆金額NT$990,可享現金回饋 NT$10,依此類推。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9,000,其中週三一般消費單筆金額NT$1,013,可享現金回饋 NT$6(2 倍回饋);其中週日一般消費單筆金額 NT$990,可享現金回饋 NT$30(3 倍回饋),依此類推。

      ● 注意事項:
      • 現金回饋( 無折抵效期) 僅適用於上述信用卡或其他指定之現行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回饋以各卡別之正、附卡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合併計算(錢進卡現金回饋之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錢進卡官網內容)。
      • 自動加值指持卡人與本行約定,於使用 icash 聯名卡之 icash2.0 功能或 iPASS 聯名卡 ( 或一卡通聯名卡 ) 之iPASS 功能時,因儲值金額不足以支付當次消費或低於一定金額時,可透過自動加值設備(如:捷運閘門、台鐵閘門、超商小額扣款機台等,依一卡通或愛金卡公司公告為準), 自 icash 聯名卡或 iPASS 聯名卡 ( 或一卡通聯名卡 ) 之信用額度中,自動加值一定金額至 icash2.0或 iPASS 內。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錢進卡現金回饋之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錢進卡官網內容)。
      • 分享御璽卡 / 分享鈦金卡之「現金回饋」係指於指定保險公司 ( 即指定保費通路 : 三商美邦人壽、中國人壽、保誠人壽、國泰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國寶人壽、安聯人壽、遠雄人壽、全球人壽、友邦人壽、康健人壽、元大人壽、明台產險、富邦產險、國泰產險、第一產險、法國巴黎人壽、台新人壽 ) 之消費金額依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計算現金回饋金額。如有解約或列入爭議款,則該筆交易依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等比例扣回。
      • icash 愛現晶緻卡 / icash 愛現鈦金卡「平假日」消費說明,平日消費係指每周一至五之刷卡消費,假日消費係指每周六與日之刷卡消費,國定假日若為周一至五仍歸屬為平日消費。若為國外或外幣交易之消費日期判定以國際組織清算檔提供之該筆消費交易日為準。
      • 「消費通路」係以消費商店所屬收單機構登記之行業類型代碼為判斷依據,倘因於收單機構登記之行業代號與實際營業項目不符時,仍以收單機構登記之行業類型代碼為準進行現金回饋。「指定通路」說明:
        (1) 加油消費:限加入車輛油箱之加油站刷卡消費,惟世界卡限國內加油站消費。
        (2) 電信費用:限國內電信,包含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台灣之星等電信業者。
        (3) 飯店消費:限國內飯店住宿,不包含汽車旅館、民宿、旅行社代訂之住宿費用。
        (4) 自動加值:限以愛 PASS 一卡通聯名卡之信用卡功能自動加值於同卡片之一卡通儲值金交易適用,不含以現金、其他信用卡或支付方式加值一卡通儲值金之交易。
        (5) 交通消費:限國內之高鐵、台鐵、客運及國內外航空公司刷卡消費適用。
        ※旅行社或其訂票網站之機票消費不屬航空公司消費,不適用指定通路回饋比率。
        (6)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7) 餐廳消費:國內外餐廳消費,惟於百貨量販及飯店內餐廳或美食街之消費不列入消費金額計算。

        (8) 旅遊消費:含高鐵、台鐵、國內外航空公司及旅行社。
      • 分期交易以其原始交易金額(分期前總金額)計算回饋,惟世界卡/ 現賺白金卡/ 現賺御璽卡/iPASS 現賺御璽卡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現金回饋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 ( 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 ) 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現金回饋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現金回饋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紅利點數
      ● 持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每 NT$20 即可獲得紅利點數 1 點,您可隨心兌換您心儀的紅利商品或於指定的優質商店折抵消費金額,只要您持續刷卡即可盡享優質禮遇。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注意事項:
      • 紅利點數僅適用指定之元大銀行信用卡,適用卡別及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紅利點數,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紅利點數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 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紅利點數,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點數使用範圍
        (1) 紅利點數兌換商品、哩程或折抵消費僅限正卡持卡人使用,不得請求退還、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不得要求將紅利點數折算現金或其它方式給付。
        (2) 兌換商品以實物為準,所列載商品圖片皆為廠商提供,若數量有限,元大銀行或參與之廠商,有權預先而提供類似或同等值之替代品。其產品可能因季節性因素、廠商專案促銷或市場價格調降等因素,而與大賣場或各個銷售通路價格有所差距。若商品為有使用效期,須於效期內使用完畢,否則將喪失使用權利,亦無法退還或延展。
        (3) 折抵消費之詳細內容悉依元大銀行紅利折抵商店網站或各指定商店公告為準。
        (4) 紅利點數一經選擇兌換商品或折抵消費款,持卡人即不得要求退換或再恢復為原積點。
      • 紅利點數有效期限為2 年,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紅利點數到期年月,並依紅利點數入帳日期依序扣抵。紅利點數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紅利點數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紅利點數,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元氣點數
      ● 持元大 MAZDA 天空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元氣點數,回饋金額無上限,刷越多回饋越多。


      ● 回饋試算:若您當月帳單總金額 NT$10,000,其中新光三越百貨消費 NT$1,500、海外消費 NT$2,000,其他一般消費 NT$6,500,元氣點數共回饋 1,550 點[NT$1,500*20%+NT$2,000*30%+ NT$6,500*10%=1,550點]

      ● 元氣點數兌換方式:兌換時,請致電元大銀行客服中心,每次兌換以 5,000 點元氣點數為最低兌換單位,並依元氣點數入帳日期依序扣抵,5,000 點元氣點數可折抵 NT$300,10,000 點折抵 NT$600,以此類推,每次兌換需為 5,000點之倍數。

      ● 注意事項:
      • 元氣點數僅適用於元大 MAZDA 天空卡。
      • 指定百貨為微風廣場、新光三越百貨、太平洋崇光百貨、遠東百貨、Mega City、Big City、Top City、太平洋百貨、台北 101、大葉高島屋百貨、明曜百貨、ATT 流行廣場、ATT4Fun、美麗華百樂園、台南德安百貨、環球購物中心、統領百貨、大江購物中心、台茂購物中心、廣三崇光百貨、中友百貨、TIGER CITY、耐斯松屋、漢神百貨、漢神巨蛋購物廣場、統一夢時代、統一時代百貨、大立百貨、BELLAVITA、新月廣場及京站時尚廣場。
      • 指定量販店為家樂福、大潤發、愛買量販、寶雅生活館、美華泰生活館、特力屋、HOLA 特力和樂家居館。
      • 於百貨量販內之超市、小吃街、主題餐廳與電影院之消費,不列入指定百貨公司之 20% 元氣點數之計算。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元氣點數,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元氣點數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 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元氣點數,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元氣點數得兌換現金,並限匯入正卡持卡人於元大銀行開立之指定帳戶或扣抵下期信用卡應付帳款,恕不得請求退還、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元氣點數有效期限為2 年,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元氣點數到期年月,並依元氣點數入帳日期依序扣抵。元氣點數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元氣點數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元氣點數,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現金紅利
      ● 持中華電信感恩卡、元大 Life 卡代繳國內保費之消費或指定之元大信用卡期間,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刷越多回饋越多,回饋金額無上限。

      ● 注意事項:
      • 現金紅利僅適用於中華電信感恩卡、元大 Life 卡代繳國內保費之消費或指定之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現金紅利,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現金紅利之元大信用卡皆合併計算。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紅利,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現金紅利僅限扣抵下期信用卡應付帳款,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現金紅利有效期限為2 年,到期將自動歸零。現金紅利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現金紅利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紅利,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OPEN POINT點數回饋
      ● 持Hello Kitty 點數聯名卡或指定之元大信用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OPEN POINT 點數回饋。


      ●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提醒您,核卡後請儘速至 7-ELEVEN 等指定通路開啟 icash2.0 自動加值功能,以免影響 OPEN POINT 點數匯入作業。

      ● 注意事項:
      • OPEN POINT 點數回饋僅適用於 Hello Kitty 點數聯名卡或指定之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本活動回饋方式為累計加總消費類別之金額再計算 OPENPOINT 點數(四捨五入至整數)。正、附卡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 OPEN POINT 點數,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 OPEN POINT 點數之本行信用卡皆合併計算。回饋之OPEN POINT 點數將於當期結帳日次月 10 日前自動匯入正卡持卡人之 OPEN POINT 點數帳戶(須已開啟 icash 2.0自動加值功能),恕無法指定入點時間、轉讓、折現或兌換其他商品。
        ※範例說明:若您的結帳日為每月 22 日,11/22 結帳日結算10/23至 11/22 期間已入帳之消費,並於 12/10 前將 OPENPOINT 點數匯入正卡持卡人 OPEN POINT 點數帳戶。
      • 本活動回饋之 OPEN POINT 點數將匯入正卡持卡人已開啟icash 2.0 自動加值功能之 OPEN POINT 點數帳戶。若因未開啟 icash 2.0 自動加值功能致 OPEN POINT 點數無法正常匯入帳戶時,恕本行不另行補贈點數。
      • 回饋計算以一般消費金額為限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自動加值指持卡人與本行約定,於使用 icash 聯名卡之icash2.0 功能時,因儲值金額不足以支付當次消費或低於一定金額時,可透過自動加值設備( 如:捷運閘門、台鐵閘門、超商小額扣款機台等,依 icash 公告為準),自 icash 聯名卡之信用額度中,自動加值一定金額至 icash2.0 內;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 OPEN POINT 點數本行得依比例予以扣除;若持卡人帳戶內之 OPEN POINT 點數不足,本行得向持卡人收取不足之 OPEN POINT 點數折換之金額,依每一點1 元之計算方式至個位數四捨五入至整數)。
      • OPEN POINT 點數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回饋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 OPEN POINT 點數,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持卡人獲贈額外增加之 OPEN POINT 點數時,所持之Hello Kitty 點數聯名卡須為有效卡,且 icash2.0 功能需為正常,若已遭停用、凍結、延遲繳款或違反本行信用卡契約、icash2.0 定型化契約等情事,將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 OPEN POINT 點數由統一超商提供,相關問題請洽 OPENPOINT 客服中心 0800-711-177。
      • 本行保留變更、暫停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元大點
      ※元大點核發至112/12/31止,點數有效期限為一年,若有效期限終止前仍有未折抵之元大點,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元大點使用狀況及到期年月。

      ● 持卡期間,您的新增一般消費金額,將依以下消費類別享有元大點,回饋金額無上限,刷越多回饋越多。


      ● 可申請折抵項目及折抵上限

       
      ● 注意事項:
      • 本行「鑽金智富卡」正卡持卡人可就所累積之元大點,申請折抵指定之行內各項業務手續費,每1 點「元大點」可折抵新臺幣1元(下同)。
      • 元大點有效期限為一年,若有效期限終止前仍有未折抵之元大點,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元大點使用狀況及到期年月,元大點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元大點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元大點僅適用於元大鑽金智富卡或指定之現行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正、附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元大點,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並於當期結帳日統一計算於正卡持卡人帳上,同一歸戶下持有多張鑽金智富卡皆合併計算。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 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 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元大點,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各項手續費一經本行收取後,持卡人即不得再申請以元大點折抵或要求退回,且元大點一經申請折抵手續費後即無法取消,亦不得要求退還或改折抵其他手續費。
      • 元大點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將點數折算現金或其它方式給付。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元大點,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各項業務折抵規則及注意事項詳述如下:
        ●個人貸款:
        (1) 本活動須於本行撥付本申請書所載貸款前辦理申請事宜,始得參加。貸款一經本行撥付並收取各項費用後,申請人即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參加本活動或以元大點折抵或退回已支付之貸款費用。
        (2) 本行將逕以撥付貸款當時申請人所持有信用卡之所有元大點辦理貸款費用折抵,且不折抵貸款本金及利息。
        (3) 折抵金額以申辦貸款時所簽立契約書所載各項費用( 限查詢費、作業費、手續費、代償費及帳戶管理費)總金額之50%為上限,且各貸款產品最高可折抵上限金額如下:
        一、房屋貸款最高折抵 NT$5,000。
        二、信用貸款最高折抵 NT$1,000。
        三、原車融資貸款最高折抵 NT$3,000。
        四、理財貸款最高折抵 NT$5,000。
        ●投資理財:
        (1)「元大點」可於本行營業時間內透過分行臨櫃、網路銀行(新網銀/ 舊網銀/ 元大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專頁 )/ 行動銀行(不含企業網銀、快速下單) 申購理財商品時自行選擇是否折抵交易手續費及折抵數量,折抵上限為該筆交易手續費之 30%。
        (2) 理財商品限國內外手續費前收型基金單筆申購交易( 不含手續費後收型基金、募集期基金、國內 ETF、國內結構型商品之申購交易及贖回後再申購之交易)。
        (3) 若為外幣計價理財商品之交易手續費,則以交易當時即期匯率中價換算等值台幣手續費金額後再折抵等值「元大點」。
        ●信用卡:
        (1) 持卡人如欲申請折抵請致電本行客服中心 (0800-688-168),將由專人為您服務,並限折抵信用卡年費、掛失手續費、未達卡郵局代查費、補發帳單處理費、預借現金手續費、新卡製卡工本費、優先進件寄卡手續費。
        (2) 客戶使用元大點折抵時,可選擇折抵金額。
      •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適用期限至 112年 12月 31 日止
  • 理財優惠

      「元夢金」折抵規則:

      .「元夢金」於每月結帳時自動折抵元大銀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申購元大銀行指定定期定額信託基金之信託資金本金及信託手續費,每1點可折抵1元,每期帳單最高折抵100點。一經折抵申購定期定額信託基金之信託資金本金及信託手續費即無法取消,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元大銀行退還。「元夢金」有效期限為一年,到期時仍未折抵之餘額將自動歸零,並不得再要求元大銀行以任何方式補貼、發還、折現或延長「元夢金」使用期限。

      .「元夢金」限折抵以下定期定額信託基金:
      (1)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不配息基金新台幣(A)不配息(YT77) (2)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新台幣(B)配息(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YT78) (3)元大多福基金(YT01) 
      (4)元大卓越基金(YT03) (5)元大高科技基金(YT05) (6)元大經貿基金(YT06) (7)元大二OO一基金(KY21) (8)大華銀新加坡房地產收益基金(UO02、UO03) (9)鋒裕匯理實質收息多重資產基金(TL19、TL20) (10)路博邁5G股票基金(NB07) (11)野村多元收益多重資產基金(CA56、CA57) (12)摩根全球創新成長基金(JF15) (13)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I20、AI21) 
      (14)元大全球優質龍頭平衡基金(YT81) (15)元大0至2年投資級企業債基金(YT82) (16)元大2至10年投資級企業債基金(YT83、YT84) (17)元大10年以上投資級企業債基金(YT85、YT86)(18)元大日本龍頭企業基金(YT88) 

      .「元夢金」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元大銀行折算現金或其它任何方式給付。依相關稅法規定,「元夢金」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元大銀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元大銀行有權隨時檢視持卡人之交易行為,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形恕不得適用「元夢金」優惠,原已累積或獲得之「元夢金」,元大銀行得逕予取消,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1)持卡人所持元大銀行可適用元夢金優惠之信用卡契約皆終止者。 (2)非本人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偽冒申請等)、虛偽交易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交易者。 (3)延遲繳款或未按時繳足最低應繳金額之情事者。 (4)違反元大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本活動辦法者。 (5)持卡人倘有上述第(3)點之情事而嗣後繳清全部應付帳款(包括:循環利息、違約金及相關手續費等),元大銀行得視情節恢復其原本已獲得之「元夢金」。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