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行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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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本活動僅限鑽金智富iPASS聯名卡【鑽石會員】、【翡翠會員】及【鈦金會員】適用。
  • 本活動不得與本行其他刷卡回饋活動合併適用。
  •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為非新臺幣之一般消費。
  • 所謂會籍期間係指核卡日當月起算13個月或自會員等級變動當月起算12個月,範例說明:
    (1)若您為【鑽石會員】,核卡日為111/1/18,則會籍期間為111/1/18~112/1/31。
    (2)若您原為【翡翠會員】,自111/3/1升為【鑽石會員】,則會籍期間為111/3/1~112/2/28。
  • 活動適用期間:核卡日起算第13個結帳週期止,或當會員核卡日與結帳週期相同者,則自核卡日起算第14個結帳週期止,或自會員等級變動當月起算第12個結帳週期止範例說明:
    (1)若您為【鑽石會員】,核卡日為111/1/18,會籍期間為111/1/18~112/1/31,結帳週期為每月1日,則第1個結帳週期為111/2/1,第13個結帳週期為往後推算十三個月即112/2/1,則您的活動適用期間為111/1/18~112/2/1,其他範例如下:

    核卡日

    每月結帳週期

    會籍期間

    活動適用期間

    111/1/18

    1號

    111/1/18~112/1/31

    111/1/18~112/2/1

    111/1/31

    10號

    111/1/31~112/1/31

     111/1/31~112/2/10

    111/2/18

    18號

    111/2/18~112/2/28

    111/2/18~112/3/18

    111/2/23

    22號

    111/2/23~112/2/28

    111/2/23~112/3/22

    (2)若您原為【翡翠會員】,自110/3/1升為【鑽石會員】,結帳週期為每月1日,會籍期間為111/3/1~112/2/28,則第1個結帳週期為111/4/1,第12個結帳週期為往後推算十三個月即112/3/1,則您的活動適用期間為111/3/1~112/3/1,其他範例如下:

    會員等級變動日

    每月結帳週期

    會籍期間

    活動適用期間

    111/3/1

    1號

    111/3/1~112/2/28

    111/3/2~112/3/1

    10號

    111/3/11~112/3/10

    18號

    111/3/19~112/3/18

    22號

    111/3/23~112/3/22

  • 正、附卡會員之新增消費金額合併計算給予鑽金紅利,依正卡會員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本活動加碼回饋採兩階段入帳,當期結帳日針對已入帳之消費,先回饋一般消費之海外消費2.2%鑽金紅利及國內消費1.2%鑽金紅利,指定通路加碼回饋(鑽石會員10%、翡翠會員5%及鈦金會員3%)之鑽金紅利,將於次次月結帳日回饋至正卡會員信用卡帳上。範例說明:鑽金智富卡【鑽石會員】,以結帳日為每月1日為例,於1月2日至2月1日期間,指定通路消費且皆為海外消費NT$32萬,國內消費NT$20萬,則鑽金紅利計算方式如下:
    (1)您先於2月1日獲得鑽金紅利NT$9,440【即海外消費(NT$32萬*2.2%=NT$7,040)+國內消費(NT$20萬*1.2%=NT$2,400)】。
    (2)再於次次月結帳日4月1日獲得指定通路加碼鑽金紅利NT$30,000【即指定通路消費(NT$32萬*10%=NT$32,000),因已超過每年回饋上限,故本月僅回饋NT$30,000,且會籍期間將不再享有指定通路加碼回饋】。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網頁說明
  • 分期交易以其原始交易金額(分期前總金額)為計算基準,各期分期金額不另行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指定通路定義:
    (1)「餐飲類消費」之認定依該消費商店登記之商店行業別代碼為基準(MCC code為5811、5812、5813、5814),不包含:百貨公司、飯店、酒店、旅館、賣場內設立之餐廳、美食街、速食店、KTV、夜總會等商店類別,亦不包含非屬新增一般消費,如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肯德基、必勝客、麥當勞、漢堡王、胖老爹、弘爺漢堡、拉亞漢堡...等。
    (2)「旅遊類消費」:含旅行社、免稅店、航空公司及飯店類消費。
  • 自動加值指會員與本行約定,於使用icash聯名卡之icash2.0功能時,因儲值金額不足以支付當次消費或低於一定金額時,可透過自動加值設備(如:捷運閘門、台鐵閘門、超商小額扣款機台等,依愛金卡公司公告為準),自icash聯名卡之信用額度中,自動加值一定金額至或icash2.0內;自動加值之效力與會員信用卡刷卡消費相同;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鑽金紅利僅適用於鑽金智富卡或指定之現行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及其他限制內容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會員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包含退稅交易)時,該筆款項即列為當期全部新增消費之負項,會員原先已取得之鑽金紅利,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會員獲贈加碼之鑽金紅利時,所持之鑽金智富卡須為有效卡,若已遭停用、凍結、延遲繳款或違反本行信用卡契約等情事,將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 鑽金紅利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暨醫療院所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鑽金紅利有效期限為6個月,到期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鑽金紅利使用狀況及到期年月,鑽金紅利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會員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鑽金紅利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會員以刷卡消費累積之鑽金紅利,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計入會員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會員扣繳任何稅款。
  • 其他未盡事項依本行官網內容為準,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