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行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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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現金回饋僅適用於分享御璽卡及分享鈦金卡或指定之現行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本活動所稱「現金回饋」係指以分享御璽卡/分享鈦金卡於指定保險公司(即指定保費通路:三商美邦人壽、中國人壽、凱基人壽、保誠人壽、國泰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保德信國際人壽、國寶人壽、安聯人壽、遠雄人壽、全球人壽、友邦人壽、康健人壽、元大人壽、明台產險、富邦產險、國泰產險、第一產險、法國巴黎人壽、台新人壽)之消費金額依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計算現金回饋金額。如有解約或列入爭議款,則該筆交易依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等比例扣回。
  • 其他新增一般消費係指當期帳單新增之一般刷卡消費排除上述指定保費通路之消費金額後,新增消費金額為NT$1~7999(含),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為0.5%;消費金額於NT$8,000(含)以上,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為1.18%,依上述規則,按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乘以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則為當期現金回饋金額,每一正卡持卡人名下所有元大分享御璽卡和元大分享鈦金卡之正、附卡之刷卡消費金額合併計算後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期帳單現金回饋上限為NT$1,000(含)。一般消費以分期消費總金額之入帳金額計算當期指定保費金額回饋比率,非每期入帳金額計算。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現金回饋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暨醫療院所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現金回饋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現金回饋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分期年百分率計算範例:分期帳款金額10萬元,分期期數12期,分期利率:0%~14.5%,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0元,總費用年百分率0%~14.05%。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專案內容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7年1月1日。
  • 本行保留變更、暫停與終止本優惠之權利。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