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行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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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本活動指定通路包含:國內之加油站、國內電信費用(包含: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台灣之星等電信業者)、國內飯店住宿(不包含汽車旅館、民宿、旅行社代訂之住宿費用)。
  • 若正卡持卡人名下所有正、附卡之每月刷卡消費累積金額達NT$20,000(含)以上,則享有指定通路:國內加油站、國內電信消費享10%現金回饋;國內飯店住宿則享5%現金回饋,每月上限為NT$500;其他通路消費可享0.3%現金回饋,每月上限亦為NT$500,總計NT$1,000;若每月累積消費未達NT$20,000者,仍可享所有消費0.3%現金回饋(含指定及其他通路,合計每月上限為NT$500)。
  • 現金回饋僅適用於世界卡或指定之現行元大信用卡,適用卡別與條件請詳各卡申請書或專屬權益手冊。
  • 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詳參網頁說明

  •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 現金回饋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暨醫療院所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 現金回饋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現金回饋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 本行保留變更、暫停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