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行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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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僅適用於富貴無限卡。

2. 禮遇紅利1點=現金回饋新臺幣1元。

3. 消費類別說明如下:
●海外消費:係指交易地點於國外或交易幣別非為新台幣之一般消費。
●指定百貨公司:微風廣場、新光三越百貨、太平洋崇光百貨、遠東百貨、Mega City、Big City、Top City、太平洋百貨、台北101、大葉高島屋百貨、明曜百貨、ATT 流行廣場、ATT4FUN、美麗華百樂園、台南德安百貨、環球購物中心、統領百貨、大江購物中心、台茂購物中心、廣三崇光百貨、中友百貨、TIGER CITY、耐斯松屋、漢神百貨、漢神巨蛋購物廣場、統一夢時代、統一時代百貨、大立百貨、BELLAVITA、新月廣場及京站時尚廣場。
●指定量販店:家樂福、大潤發、愛買量販、寶雅生活館、美華泰生活館、特力屋、HOLA和樂家居館。

4.本行一般消費定義及排除項目說明,詳參元大銀行官網

5. 分期交易以當期已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為準;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海外消費金額以經匯率換算後之新臺幣金額為準。

6.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該筆款項即列為全部消費之負項,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本行得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

7. 於百貨公司內之超市、小吃街、主題餐廳與電影院之消費,不列入指定百貨公司消費金額之計算。

8. 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係採正、附卡合併計算,依正卡持卡人帳單週期內特約商店已請款入帳金額為準,各消費類別應回饋之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回饋時間為當期結帳日。

  • 9.禮遇紅利應依序抵沖次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及其他各項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之消費帳款(如:基金申購款、分期交易每期本金) 總額、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但次期帳單如僅產生下列款項: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國外交易授權結匯手續費等);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及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所產生之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及公務機關暨醫療院所信用卡繳費平台等)、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或便利商店等)、退貨交易、申請退稅至信用卡之交易(含現金交易申請之退稅)、爭議款及其他元大銀行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沖抵。恕不得請求退還、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轉讓與他人。

10. 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之回饋資格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資格,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回饋以百分比最高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11.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

12. 禮遇點數累積於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內,正卡持卡人得申請折抵富貴無限卡之應繳帳款或申請以禮遇點數支付『優先禮遇服務』費用:50,000點可折抵NT$3,000之富貴無限卡應繳帳款,100,000點可折抵NT$6,000之富貴無限卡應繳帳款,以此類推。若曾使用『優先禮遇服務』項目,則禮遇點數須於支付『優先禮遇服務』費用後,始得申請折抵應繳帳款。每次兌換以50,000點為最低兌換單位,請洽貴賓服務專線(02)7732-5290或0800-589-668辦理。
13.
禮遇紅利有效期間為6個月,禮遇點數有效期限為1年,到期紅利及點數將自動歸零,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上顯示紅利及點數到期有效年月,並依禮遇紅利及禮遇點數入帳日期依序扣抵。

14.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變更、修改或終止本禮遇之權利。

您好,我是元先生 有什麼可以為您服務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