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樂集點抽獎趣 富樂集點抽獎趣

114/12/1 ~ 115/2/28

活動期間完成元大銀行「富樂集點抽獎趣」
專案指定交易任務可獲抽獎機會,
月月抽星巴克大杯那堤5杯
還有機會拿iPhone17刷卡金最高888元
星巴克大杯那堤5杯
每月30名,連續抽3個月,共計90名
5杯
一、指定交易任務
每項任務每月僅得計算1次,完成1項得1點,完成全部任務每人每月最多獲得3點,1點=1次抽獎機會。
指定交易任務 每月點數最高
  1. 當月至元大銀行全國各分行辦理提款、轉帳、匯款、換匯等各項存匯帳務性交易
  2. 當月首次申購任一筆定期定額基金
  3. 當月登入元大銀行新版行動銀行APP且完成任一指定數位交易:台幣轉帳交易、台/外幣換匯、台/外幣定存單開立

3點

(3項皆完成)
二、點數加倍贈
依每月任務得點 x 當月富樂會員級別贈點倍數,
每月最高達15次抽獎機會。
會員級別 點數加倍贈 每月點數最高
富樂頂級 5倍 15點
富樂高級 4倍 12點
富樂二級 3倍 9點
富樂一級 2倍 6點
富樂會員 1倍 3點
每月抽獎機會加總計算再獲抽獎機會
加碼抽出iPhone17手機、刷卡金最高888元
1名
iPhone17(256GB)
手機1支
3名
刷卡金
NT$888元
10名
刷卡金
NT$500元
10名
刷卡金
NT$300元
共24位幸運兒,每人最多中獎乙次

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

  • 活動說明

    1. 活動期間:民國(下同)114年12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2. 專案對象:加入富樂會員2.0專案之客戶次月起始符合活動資格。例如客戶於114年12月10日加入富樂會員2.0,則客戶於115年1月始可參加本活動。
    3. 活動辦法:
      1. 月月抽咖啡:
        • 指定交易任務:完成每項指定交易任務,每月限抽獎機會計算乙次(即完成全部任務,每人每月享3次抽獎機會),再依據當月富樂會員級別贈點倍數加乘抽獎機會,另每人每月最多中獎乙次,並於次月重新計算抽獎機會及中獎次數。指定任務第一項係指於元大銀行臨櫃辦理各項存匯相關業務,限提款、轉帳、匯款、換匯等帳務性交易。
        • 點數加倍贈:當月會員級別由元大銀行系統每月第三個營業日產出為主。
      2. 加碼抽好禮:依據活動期間各月點數總計進行抽獎,每人最多中獎乙次(即完成全部任務且每月保持富樂會員頂級,則每人最多45次抽獎機會)。
      3. 範例說明:客戶A各月任務達成如下:月月享咖啡:114年12月完成3項,當月為富樂頂級(3點*5倍=15點),有15次抽獎機會;115年1月完成2項,當月為富樂高級(2點*4倍=8點),有8次抽獎機會;115年2月完成3項,當月為富樂頂級(3點*5倍=15點),有15次抽獎機會。加碼抽好禮:客戶A總計有38次(15+8+15)抽獎機會。
      4. 抽獎及贈獎說明:「月月享咖啡」分別於115年1月31日前、115年2月28日前、115年3月31日前進行抽獎,「加碼抽好禮」於115年3月31日前抽獎。前述元大銀行將以電腦系統進行活動資格確認,以公開方式經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獎項得獎人,抽出後將進行後續贈獎事宜,其中獎回饋資格,均以元大銀行電腦系統之紀錄與認定為準,得獎人不得異議。
  •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須為本國自然人且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2. 參加者倘於抽獎、贈獎時不具前述資格,即不符合本活動抽獎、獲獎資格,視為參加者放棄抽獎、獲獎資格。元大銀行保留於活動抽獎、贈獎前審核參加者、得獎人資格之權利。
    3. 得獎人不得要求將活動獎項折換現金、轉讓予他人、更換其他獎品或折抵金融商品手續費。獎項一經領取後恕不接受退換。
    4. 本活動贈品僅限寄至臺澎金馬地區。
    5. 本活動獎品之顏色、規格及樣式等,均以元大銀行採購之實品為主,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6. 本活動獎項係由元大銀行向商品/服務供應商購買,不負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與商品/服務供應商間並無合夥、經紀、代理或保證關係,如得獎人因使用該商品或服務發生爭議,請洽該商品或服務供應商。
    7. 本活動商品或服務若遇停產、缺貨、天災或疫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元大銀行之因素而無法正常提供時,元大銀行保留變更獎項內容或以等值商品替代之權利。
    8. 得獎人不符合領獎條件或違反本活動任一規定者,元大銀行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
    9. 參加者同意元大銀行就存戶本人留存於元大銀行之個人資料(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作為活動發送通知、辦理獲獎等相關作業使用。得獎人若未留存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或留存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以致無法收到得獎通知,或因可歸責於得獎人之事由致元大銀行無法聯絡領獎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活動得獎資格,得獎人留存於元大銀行之通訊資料如有異動,請洽元大銀行各分行辦理通訊資料之更新。
    10. 咖啡兌換序號於公告獲獎名單後,最晚次月底前發送至存戶本人留存於元大銀行之手機號碼(未提供手機號碼者恕無法獲贈),若因手機號碼錯誤或未更新等任何問題而無法收到簡訊,恕元大銀行不予補發。請於收到兌換簡訊日起60日內完成咖啡序號兌換。
    11. 刷卡金於公告獲獎名單後,最晚次月底前回饋至得獎人之元大銀行信用卡正卡,回饋當下得獎人若無持有元大銀行信用正卡或非有效卡、或有遲繳、已遭停用、凍結、掛失不補發、到期不續卡、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因其他原因以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其他違反元大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及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形時,即喪失參與本活動之資格。
    12. 參加者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元大銀行僅於此次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得獎人並同意且授權元大銀行於官方網站、《最新消息_公告資訊》處,公布經隱碼處理後之得獎人部分「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得獎通知將以手機簡訊、電話聯繫或郵件寄發(三擇一或並存)通知。
    13. 參加者同意元大銀行留存有關本活動之資料及紀錄,且內容皆以元大銀行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為準。元大銀行有權檢視本活動之交易行為及獲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情形,對於有偽造、詐欺或冒名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受領獎項之參加者,經查證屬實者,元大銀行除有權撤銷其參加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依法對該參加者提起相關法律訴訟程序。
  • 所得申報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度累積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將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如獎品價值達新臺幣20,010元,得獎人需先繳納10%之稅金,始可領取,若未能依法繳納稅額,即視為喪失領取資格。得獎人就上開稅法所生任何爭議,悉由得獎人自行向相關稅捐機關主張,概與元大銀行無涉。前述相關稅捐法規於本活動期間如有變動,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準據法與法律管轄權

    1. 參加者同意與本次活動有關之任何行為,應依據中華民國法律解釋或辦理,即使使用本活動頁面、元大銀行個人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APP之當時所在地非中華民國境內,仍以中華民國法律規範之。
    2. 雙方同意如因本活動發生相關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免責聲明

    1. 元大銀行保有審核參加者資格,及本活動所有事宜之最終解釋、決定之權利,並可隨時取消、終止、修改、解釋或暫停本活動辦法及更動獎項,調整時將於元大銀行網站公告,不另以書面通知。
    2.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元大銀行官方網站公告內容辦理。如有疑問,請洽元大銀行客服中心02-2182-1968或0800-68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