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欣欣向龍
好禮龍總來
元大銀行「欣欣向龍」專案
好禮龍總來!
專案期間持元大銀行信用卡
不限金額刷卡一筆,
且完成指定任務,
可獲得到
相對應之回饋,
詳洽元大銀行理財專員。
  • 專案期間113/4/1~113/6/30 符合資格最高送刷卡金NT$350
專人與我聯繫
專案注意事項 ▼
  1. 專案對象:元大銀行之自然人客戶;聯名戶、法人戶等不適用。
  2. 專案期間:民國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共3個月。
  3. 申請人須填寫專案申請書由元大銀行分行理財專員協助提出申請,作為參加專案和回饋之依據,每位申請人限回饋乙次,且不得要求折換成現金、折抵金融商品手續費或其他費用,逾期提出申請或逾期未領取贈品者視同放棄。113年4月1日~6月30日報名之申請人,元大銀行將於113年8月15日前進行專案資格檢核,預計113年10月31日前(依申請人帳單結帳日)將刷卡金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單,自刷卡金入帳當期起,且有一般新增消費入帳時開始折抵(刷卡金匯入以實際作業時間為準,請洽元大銀行分行理財專員查詢)。
  4. 新增會員點數之計算方式僅限本專案適用,新增會員點「不」包含下列3項:(1).理財類產品的定期(不)定額基金之交易贈點(2).理財類產品經折扣與扣除內部計價後,手收費率未達1.2%之單筆投資之交易贈點(3).行銷專案贈點或個案贈點,且不適用元大金控旗下發行之理財類產品交易贈點加乘方案。
  5. 申請人不得重複參加元大銀行同時期之其他投資系列專案,經確認重複參加者,元大銀行有權婉拒申請人參加。
  6. 專案所回饋贈品「刷卡金」:正/附卡申請人皆可申請,申請人須完成指定任務始得領取回饋,刷卡金一律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單中。刷卡金僅限折抵元大銀行信用卡帳單之應繳款項,使用期限以信用卡正卡之有效期限為準,申請人均不得要求將刷卡金折換現金、變更回饋方式、轉讓予他人或更換其他贈品。倘申請人發生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其他原因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所持信用卡有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元大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有其他信用貶落之情事者,將無法獲得回饋。
  7. 專案檢核期間若經元大銀行查證申請人有申請條件不符或與元大銀行已無任一理財產品往來關係,元大銀行得逕取消申請人獲得贈品之權利。
  8. 元大銀行保留解釋、終止、變更本專案內容相關事項之權利。